关于印发《澴潭镇关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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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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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镇委、镇政府决定大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重点扶持以下几类对象:低收入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必须要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民主评议说明原因,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补标准

各村在参考我镇2021年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走访调研,讨论研究制定出具体和统一的奖补标准,奖补标准要切合今年的实际、一视同仁。

(三)工作重点

(1)帮扶低收入脱贫户、三类对象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自主发展产业。重点做好发展基础较弱的脱贫户、面临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的产业帮扶及奖补工作。要大力扶持脱贫户发展种植随州香稻等特色产业,并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帮扶低收入脱贫户、三类对象户外出或就近务工就业。对外出务工就业的,可根据务工地点的距离,提供必要的路费补助;对有就业意愿但尚无就业岗位的,要加大力度与人社、劳动就业、工企业等进行有效对接,提供岗位信息帮助就业。

(3)引导低收入脱贫户、三类对象户就近打零工和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增收。鼓励脱贫户采取打药草、捉蜈蚣、临时做工等方式增收,并根据工作量给予一定的奖励。各村(居委会)要积极提供临时用工的岗位信息,协调优先吸纳脱贫户用工。

(4)适当加大对因重病、因学(高中及以上)造成负担较重户的帮扶力度。各村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标准和尺度,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完善佐证资料(仅限2022年突发意外医疗支出较大、主要劳动力因病降低或丧失劳动力)。

(5)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各村(社区)要以帮扶低收入脱贫户、三类对象户增收为原则,将光伏发电收益的80%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和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中的劳务费用支出。大力开发保洁、绿化、防火、护路、护河、电站维护、护理老残病弱、疫情防控、公共设施维护等公益性岗位,合理制定岗位待遇、责任和检查机制,并签订劳务协议。(工资每月不低于500元)

(6)鼓励低收入脱贫户、三类对象户在发展壮大自身产业的同时,带动其他脱贫户脱贫增收。可根据其产业发展情况和带动脱贫户数量给予一定的奖补。

(四)奖补程序

(1)制定村级奖补方案。村“两委”、第一书记、包村行政干部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参考我镇2021年度产业奖补工作方案,科学制定出本村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初稿,拟定出扶持对象初选名单,报镇乡村振兴办审核通过后,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7天。

(2)确定项目。奖补方案和扶持对象确定后,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由结对帮扶责任人与低收入脱贫户、三类对象户进行协商发展项目并进行申报,由村“两委”进行初核,由第一书记组织驻村工作队进行复核,无误后对计划扶持对象及扶持项目在村人口集中处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镇乡村振兴办进行备案,项目一经备案,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变更的,必须报镇乡村振兴办审批。

(3)项目实施。由村委会和列入奖补计划的低收入脱贫户、三类对象户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主要包括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建设时间等)。协议签订后由低收入脱贫户、三类对象户自行组织实施或由市场主体带动脱贫户组织实施。镇政府、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包村行政干部和结对帮扶责任人负责帮扶、指导、督促低收入脱贫户、三类对象户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4)检查验收。项目完成后,由低收入脱贫户、三类对象户向村委会递交奖补申请,各村成立由驻村工作队、村“两委”、部分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专班,由验收专班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实行谁验收、谁取证、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验收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各包村行政干部代表镇政府负责对各村验收程序是否到位和规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并盖镇政府章。

(5)资金直达。各村填写《澴潭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奖补资金到户台账》,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镇乡村振兴办留存。由各村通过直补到户的方式,一次性兑现产业奖补资金,并将银行回执单留存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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