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2-304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澴潭镇
发文字号
〔2022〕1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6-12
编辑
审核
张紫梦
关于印发《澴潭镇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澴潭镇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澴潭镇委

2022年5月31日


澴潭镇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21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通知》(鄂发[2022]7号)、《中共随州市委关于印发〈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发[2022]号)和《随县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做好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特在全镇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实践活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载体,是解决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的有效举措。全镇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投身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倾听呼声、发现问题,排忧解难、推动发展,以办实事、见实效助力澴潭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发展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庆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1、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知实情。围绕“下基层”,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服务对象和联系包保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包保协调服务责任,用心用力用情解决1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联系1至2家企业。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报告”制度,下沉单位与社区开展“1+1”或“N+1”结对共建活动,做到应下尽下、能下尽下,积极参与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2、深入体察贴近群众汇民意。围绕“察民情”,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和市场主体难点堵点问题,收集民声民意,明确实践活动内容,把当前需要解决的突出事项纳入实践活动,把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转化为党和政府解决困难、改善民生的实际举措。党委班子成员,要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本地本领域工作的意见建议,每月要专题研究一次察民情收到的情况,梳理形成“三个清单”,即: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服务群众的任务清单、任务落实的效果清单,实行动态化、项目化和销号式管理,并通过媒介平台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行政干部、包村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下沉社区等工作深入联系村,用心用力解决1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村要带着爱心、诚心、耐心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信访矛盾突出问题。其他党员干部,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告有关情况。

3、真抓实干聚焦困难解民忧。围绕“解民忧”,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三个聚焦”,突出解决市场主体经营难题、基层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基层单位服务能力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聚焦保障民生,开展“八大惠民行动”。重点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权益保障等领域,持续推进一批民生实事项目,办一批实事好事,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项工作由组织办牵头)。聚焦助企纾困,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针对全镇企业发展困境,给予政策、资源、资金支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此项工作由经贸办牵头)。聚焦政策惠农,开展“结对帮扶行动”。各村各部门要精准对接国务院经济6方面33项措施,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积极争取产业链奖补、贷款贴息、出口流通成本补贴等惠企政策,带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大力开展“三清两建一提升”活动,全力打造试点村,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用好“以奖代补”盘活闲置耕地、政策性资金依规折股量化等创新举措,支持“乡村人民公司”发展,促进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持续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此项工作由农办牵头)。

4、全心全意办好实事暖民心。围绕“暖民心”,始终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以主观臆断代替群众意愿,不搞“花架子”,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所思所忧所盼上。深入推进“访议解”活动,及时了解并化解群众中的矛盾和困难(此项工作由组织办牵头)。扎实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农村、乡镇、交通等环境大提升工程,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 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此项工作由城建、农办、经贸办牵头)。扎实开展困难群众关爱行动,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切实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此项工作由民政办牵头)。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惠民政策“十进十讲”和走百村、进千湾、入万户“百千万”大宣传大宣讲活动,围绕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释疑解惑,让党的创新理论、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增强基层群众永跟党走、开创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动力(此项工作由宣传办牵头)。各村各部门要围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开展实践活动为契机,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此项工作由政法办牵头)。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做到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力量下沉,推行村级“一约四会”制度,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项工作由组织办牵头)。

三、实施步骤

实践活动从5月底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截至5月31日)。按照方向明确、任务清晰、易于操作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组织架构,召开动员会议,迅速部署启动。

2、全面开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党员干部积极“下基层”,全面走访调研,定期梳理并发布“三个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取得一批群众认可满意的活动成果。

3、持续深化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结合学习宣传二十大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办成一批民生实事,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4、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长效机制,推动实践活动不断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践活动由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指导考核组、宣传报道组、作风监督组等4个工作专班,负责综合协调、方案制定、分类指导、督办落实等工作。镇人大、政协要组织代表委员将履职尽责与实践活动充分融合,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推进工作落实。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主动认领任务、抓好落实。镇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联系基层工作的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叠,防止扎堆下基层。

2、切实解决问题。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对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类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需要长期推进的,要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下基层活动中,党委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中间,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和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纪委要加强对实践活动的作风监督,杜绝“下基层”走形式、走过场,‘“察民情”不严实、不深入,“解民忧”不主动、不作为,“暖民心”不用心、不用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行政干部、包村部门要真正做到俯下身子,深入联系村,协助配合做好群众工作。

3、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村村响”等宣传平台,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报道我镇各村各部门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亮点,对先进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4、强化结果运用。要把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各村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内容。对实践活动中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在评先评优、职务晋级中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对实践活动中存在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问题的,要坚决依规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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