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极端天气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天气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镇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如下:
政 委:姜辛辛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柳林镇党委书记
组 长:蔡钧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义军 党委副书记
付 雯 党委副书记
谢晓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梁 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
万福军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高呈保 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张九华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国杰 一级主任科员
魏 琳 人大专职副主席、党政办主任
成 员:吴长奎 司法所所长、政法办主任、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李大学 三级主任科员
黄小蓬 武装部副部长
吴 鹏 社会事务办主任、城建办主任
金 溢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应急管理站站长、统计站站长
王竞晞 妇联副主席、党政办副主任、宣传干事
顾紫薇 团委书记、妇联副主席、组织干事
沈曦伟 工会副主席、政法办副主任、信访助理
徐伟伦 纪检干事
黄 刚 党政办副主任
王金宝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张万成 应急管理站干事
熊炳南 应急管理站干事
张 健 国土资源所所长
聂新国 林业管理站站长
汤建国 财政所主任
张 勇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江涛 供电所所长
刘 晖 派出所教导员
刘敬东 中心学校校长
罗中华 卫生院院长
詹昌敏 供销社主任
宋 波 农商行行长
秦晓星 邮政支局局长
张道顺 人社中心主任
吴贵东 电信支局局长
陈 斌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 猛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高万银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 英 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刘继承 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李帮涛 畜牧服务中心主任
刘 敏 文化站站长
刘 荣 网络服务中心主任
李大志 福兴食品公司经理
占升江 大桥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杨海英 大堰角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极端天气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长:蔡均,副组长:付雯,成员:各部门负责及村干部具体负责极端天气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农办。
(二)职责镇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气象灾害信息;严格按照蓝、黄、橙、红四个预警级别早介入动员。负责镇域内极端灾害天气救助的部署、实施和检查;组织、协调全镇的应急救助工作,核查上报灾情,指导受灾村进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道路疏通、安全转移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二、预防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一)预警预防行动镇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及时发布气象灾害信息,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对可能达到重大、特重大级别的,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各村、单位应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积极采取防御措施,避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极端灾害天气发生后,镇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主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迅速与受灾村、单位沟通情况、确认灾情,对灾情进行分析评估、制定救助方案,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受灾村、单位了解灾情、救治伤员、慰问受灾群众;镇民政办在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及内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并组织力量到受灾村、单位核查受灾情况,组织发放救灾物资,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启动应急预案后,镇域内的通信、医疗、电力等相关部门门要为救灾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镇极端灾害天气救助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预案。(三)后期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镇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交总结报告,报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气象灾害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处置过程,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防御和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对在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柳林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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