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及相关镇直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支持各村(社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拟将该项目资金63052元划拨相关村及相关镇直单位用于推动粮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以确保秋冬播生产种满种足,保障粮食安全。
请镇财政所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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