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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林镇委办公室 柳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林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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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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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全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极探索运用“小积分”撬动“大治理”,因地制宜推广积分制管理,努力构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格局,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乡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若干保障措施》(随办文〔2022〕8号),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强县工程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社会治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重要事务量化为积分指标,评价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精准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将社会治理重点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全面衔接,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妥善解决社会治理难点和堵点。

(二)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正负双向积分机制。各村(居)委会应围绕社会治理短板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各村实际的家庭积分评价细则、评选和激励方式。同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具体内容和要求,循序渐进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

(三)公开透明。坚持充分尊重农村群众意见,在积分设置、积分评定、申报环节、积分兑换等环节,规范履行村级民主议事程序,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四)示范带动。不断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制度,强化宣传推广和示范引领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摒弃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建立乡村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积分制+党组织建设。将积分制运用于农村基层党建,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为民便民服务等方面量化评分,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对拥军爱国,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不信教、不传教的党员群众给予积分奖励;对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村民给予积分奖励;对履行党员义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积分奖励。〔牵头领导:高呈保,责任单位:组织办、各村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二)积分制+社会治理。将积分制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引导群众积极开展各类反邪教、扫黑除恶、反毒反赌博、防诈骗等社会治理宣传活动,不断激发群众参与自治的激情和活力,实现基层群防群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参与治安巡逻、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案件线索、提供情报信息等行为给予积分奖励;对积极按时缴纳医疗、养老、综治等惠农保险,正确履行土地承包责任义务,服从上级疫情防控管控要求的给予积分奖励;对协助解决矛盾纠纷调处,配合安装使用天翼看家的给予积分奖励。〔牵头领导:陈义军,责任单位:政法办、各村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三)积分制+一约四会。将积分制与一约四会相结合,把群众践行村规民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行移风易俗等纳入积分范畴,对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勤劳致富、热心公益、文明新风的家庭给予积分奖励;对不遵守村规民约、有不良嗜好、邻里不和谐、形象不佳、红白事大操大办等行为扣减相应积分,提升群众遵守村规民约、参与村内志愿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牵头领导:陈义军,责任单位:民政办、各村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四)积分制+人居环境。推深做实“积分超市”,采取“政府奖补、乡镇统筹、村级建设、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物品,用于积分兑换。将积分制与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清洁日、农村“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等重点工作挂钩,对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治理志愿服务,全面落实房前屋后扫干净摆整齐,保持环境干净整洁,依规排污的给予积分奖励;对支持厕所革命工作,按要求落实垃圾分类及时投放可回收垃圾资源的给予积分奖励;对保护公共设施,不私搭乱建、违规堆放、不出店、占道生产经营的给予积分奖励;对不乱砍滥伐、不乱倒乱扔、不乱贴乱挂乱画,自主投资依规改善公共环境,美化房前屋后环境,争创卫生家庭、健康家庭的给予积分奖励,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牵头领导:万福军,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五)积分制+乡村振兴。将积分制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对带头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给予积分奖励;对主动保护山水资源环境,履行土地承包种满种足,不发生撂荒情况,保护农田水利交通基础设施的给予积分奖励;对破坏山水资源环境、破坏农田水利交通基础设施的,扣减相应积分;对配合挖掘村内红色历史、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的给予积分奖励;对重视子女的培养和教育的家庭给予积分奖励;对投身村级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共同创业的给予积分奖励。〔牵头领导:付雯,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六)积分制+X。将积分制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对柳林籍学生中考在市县中考排名一、二、三的、高考被985/211高校录取的给予积分奖励。将积分制与家庭荣誉相结合,对家庭、个人被镇、县、市、省、国家评为各类荣誉称号的给予积分奖励;对有其他善举行为、立功、正面先进事迹,获得官方媒体正面报道的给予积分奖励。将积分制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相结合,对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成效明显的给予积分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镇党委书记姜辛辛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蔡钧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政联席会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柳林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负责积分制日常管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拿出实施细则,将积分制作为强化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强化组织推动。各村(居)委会在积分制组织实施中,涉及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原则上以镇级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为主,如有创新积分内容可提前报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方可实行。各村(居)委会在推动积分制的工程中要充分体现政府的主张和农民意愿的有机统一,保障积分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各村(居)委会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要制订和完善积分细则、标准,做好积分记录、公示、奖励等实施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将开展乡村治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纳入全镇年底绩效加分项目,充分调动各方面在社会治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中推广应用积分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工作保障。各村(居)委会要充分挖掘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和扩充积分奖励项目,确保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物质奖励主要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和社会力量捐赠筹集,对积分制推动运用好的村,镇级财政结合公益性岗位原则上给予常住人口每人每年30元的补助。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委会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挖掘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工作亮度,充分利用节假日务工人员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采取微信群、村村响、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使积分制管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柳林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柳林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分管理清单

附件1

柳林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分制

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全镇社会治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工作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管理,努力构建乡村治理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村(居)委会应坚持党建引领、因地制宜、民主公开、激励引导、弘扬风尚等原则,不搞“一刀切”,采取循序渐进方式,稳步推进。

第二章  积分评价

第三条  评价范围

居住在本村(居)委会的本村家庭户及事实居住在本村的非本村家庭户,原则上由居住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实施积分评价管理。

第四条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可围绕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一约四会”、人居环境、乡村振兴、镇村特色等方面进行设置。

第五条  评价方式

(一)制定细则。由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结合自审领域工作,制定积分评定参考细则。各村(居)委会依据参考细则,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普通村(居)民、党员和家庭,制定积分评定细则;

(二)各村(居)委会应实行正负双向积分机制,采用“加减分”的方式开展积分管理;

(三)负面评价部分,由各村(居)委会按照负面清单评价内容,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评分;正面评价部分,由各家庭户依据正面清单评价内容,主动提出申报,以现场提供证明材料为主,也可通过“线上提交+线下审核”的形式申请加分。申报须坚持实事求是、符合规范、注重实效,可由本人申报,也可由他人代为申报。

第六条  各村(居)委会应结合地方特色工作、年度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完善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细化积分制评价具体单项内容和分值,设定具体评价方式。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七条  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建立档案。各村(居)委会应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户籍等信息,开展乡村家庭户摸排、建档等工作,实行“一户一档”管理。

(二)赋予分值。各村(居)委会应结合实际,设置科学合理的积分标准。在镇级指导积分评价体系数值内,给每个家庭户对应的表现给予积分记录。

(三)现场检查。在一个积分评价周期内,各村(居)委会可依托村级网格员队伍开展巡查工作,并通过线上平台(微信群)或纸质记录等方式进行评分。鼓励各村(居)委会在一个积分评价周期内开展多次巡查,每年检查次数应不少于10次。

(四)整改告知。在检查中发现有扣分事项,应及时记录扣分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拍摄相关图影等依据资料,并通过村民微信群或在家庭户庭院内外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告知家庭户进行整改。

(五)村级复审。一个积分评价周期结束后,各村(居)委会应对评分结果进行复核,视家庭户整改情况增减部分积分,并确定最终累计积分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家庭户若对自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村级工作小组反映。

(六)先进评定。各村(居)委会应于每年末根据家庭户年度总积分情况,评选出“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三种类型的先进家庭。“金牌户”评选比例一般控制在前10%;“银牌户”“铜牌户”的评选比例,由各村(居)委会综合本村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同时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民主公示通过后,最终确定先进家庭名单。

第七条  各村(居)委会应以适当的方式在当年度获得先进家庭的门前分别悬挂“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标识。次年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家庭,应摘去上年度先进家庭标识。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八条  一个年度为一个积分评价周期,截止到12月31日,积分结果确定后,各村(居)委会可通过一定的积分应用方式,激励调动家庭户参与的积极性。

(一)精神激励。家庭平均积分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在专栏公示。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由镇、村予以表扬,并向上级推荐县级表彰。

(二)物质奖励。可通过积分兑换各类优惠券或实物的形式,对家庭户发放物质奖励;经全体成员同意,有乡村合作公司的村可探索实行集体收益以“股份+积分”的分配模式。

(三)政策支持。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相关优惠政策,优先享有相关的公益服务或使用村级资源,在开具各类证明中要明确标注积分档次情况。

第九条  各村(居)委会在奖惩方式上应以奖励激励为主、批评教育为戒,量力而行,按实际情况选取适合本村的积分运用方式,避免增加集体经济负担和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活。

第十条  鼓励各村(居)委会通过企业赞助、乡贤捐款等多种方式筹集物质奖励资金,也可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福利等渠道保障物质奖励工作。

第五章  组织保障与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各村(居)委会应建立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分制管理评价工作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乡贤代表、网格员等组成成员,负责做好积分制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各村(居)委会设立积分受理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家庭户积分管理的咨询、申请受理、资料初审、资料录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  各村(居)委会成立的家庭积分评价工作小组接受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利用积分管理工作收受利益,不得违背客观事实评分。

第十四条  各村(居)委会要组织人员入组入户宣传发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附件2

柳林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积分制管理清单(365分)

类别

序号

项目

分值

积分制+
党组织建设   (35分)

1

拥军爱国,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无损党、污党言论行为。

15

2

农村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服务群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0

3

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贡献智慧,提高议事效能。

10

积分制+
社会治理     (60分)

1

自觉遵规守法,不违规违法。积极开展反邪教、扫黑除恶、防诈骗等平安建设活动,不参加非正常上访及不当言论舆情传播。

20

2

维护基础组织群防群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参与治安巡逻、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案件线索、提供情报信息等情况。

20

3

积极按时缴纳医疗、养老、综治等惠农保险,正确履行土地承包责任义务,不违规占地建房,配合安全生产工作,服从上级疫情防控管控要求。

20

积分制+
一约四会          (100分)

1

积极学习宣传各项惠民政策,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20

2

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支持殡葬改革,不搞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杜绝铺张浪费,鼓励捐款捐物支持公益事业。

20

3

弘扬正气,讲团结、讲文明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倡导孝老爱亲、邻里和谐、诚信友善的氛围。

20

4

尊重村民代表和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长辈,积极参与落实村情民意少数服从多数的意见。

20

5

珍惜生命,远离黄、赌、毒,积极举报赌博、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20

积分制+
人居环境    (100分)

1

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治理志愿服务,争创卫生健康家庭,全面落实房前屋后扫干净摆整齐,保持环境干净整洁,依规排污。

20

2

支持厕所革命工作,按要求落实垃圾分类及时投放可回收垃圾资源。

20

3

保护公共设施,不私搭乱建、违规堆放、不出店、占道生产经营。

20

4

不乱砍滥伐,不乱倒乱扔,不乱贴乱挂乱画,依规发展农村种植、养殖业等特色产业,配合秸秆禁烧工作,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

20

5

鼓励各家庭户自主投资依规改善公共环境,美化房前屋后环境,争创卫生家庭、健康家庭。

20

积分制+
乡村振兴
(40分)

1

产业振兴。农业种植养殖示范带头效果好、产业经济发展优;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如:电商、物流、经纪代理、养老等服务。

10

2

生态振兴。保护山水资源环境,履行土地承包种满种足,不发生撂荒情况,保护农田水利交通基础设施。

10

3

文化振兴。配合挖掘村内红色历史、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积极提供文字、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

10

4

人才振兴。加强对子女的培养和教育;投身村级经济发展,主动学习现代化农业等知识,弘扬社会正气,带动其他群众创业共同发展等。

10

积分制+
镇村特色(30分)

1

柳林籍学生中考在市县中考排名一、二、三的、高考被985/211高校录取的。

10

2

家庭、个人被镇、县、市、国家评为各类荣誉称号的。有其他善举行为、立功、正面先进事迹,获得官方媒体正面报道的。

10

3

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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