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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山镇关于应对暴雨等极端天气叫应和巡查回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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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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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应对暴雨等极端天气工作机制。结合厉山镇实际情况,制定应对暴雨等极端天气叫应和巡查回告机制如下:

一、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当同一地区连续发布同级别暴雨预警信号时,第二次发布的预警信号应提升一级发布。

(一)暴雨黄色预警

1.发布标准: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

2.叫应:镇防办(政府当日值班员)及时将预警信息转发到各村(社区),并确认所辖村(社区)是否收到已发预警信息;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行业管理原则,及时将预警信息转发所属管理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并确认预警信息是否转发和接收到位;对未及时回告的村(社区)、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必须电话叫应通知到位;村(社区)必须对所包保的组(片)、户(点)叫应通知到位,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必须对本单位、企业负责人叫应汇报到位。

3.回告:村(社区)、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在收到预警叫应信息时必须第一时间完成回告,同时做好相应的防御暴雨等应急准备工作,并将防御暴雨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收集整理归档。

4.防御指南:

⑴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御暴雨的准备工作;

⑵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应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和幼儿等人员的安全;

⑶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⑷切断低洼地带危险的室外电源,转移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

⑸检查城乡排水系统,采取必要排涝措施,确保堰塘、水库保持安全水位;

⑹驾驶人员注意积水道路和塌方,确保行车安全。

(二)暴雨橙色预警

1.发布标准: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60毫米以上。

2.叫应:镇防办(政府当日值班员)及时将预警信息转发到各村(社区),并确认所辖村(社区)是否收到已发预警信息;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行业管理原则,及时将预警信息转发所属管理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并确认预警信息是否转发和接收到位;对未及时回告的村(社区)、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必须电话叫应通知到位;村(社区)必须对所包保的组(片)、户(点)叫应通知到位,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必须对本单位、企业负责人叫应汇报到位;特殊情况下村(社区)对重点人群可采取上门叫应通知到位。

3.回告:村(社区)、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在收到预警叫应信息时必须第一时间完成回告,同时做好相应的防御暴雨等应急准备工作,并将防御暴雨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收集整理归档。

4.防御指南:

⑴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御暴雨的应急准备工作;

⑵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应停止户外教学活动,采取措施保护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⑶露天施工、井下作业等相关行业可以停工;

⑷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⑸做好城乡排水管网和防涝设施的运行检查和维护,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城市内涝和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⑹在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驾驶人员注意路滑和塌方,快速撤离,确保行车安全。

(三)暴雨红色预警

1.发布标准: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

2.叫应:镇防办(政府当日值班员)及时将预警信息转发到各村(社区),并确认所辖村(社区)是否收到已发预警信息;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行业管理原则,及时将预警信息转发所属管理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并确认预警信息是否转发和接收到位;对未及时回告的村(社区)、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必须电话叫应通知到位;村(社区)必须对所包保的组(片)、户(点)叫应通知到位,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必须对本单位、企业负责人叫应汇报到位;特殊情况下村(社区)对重点人群可采取上门叫应通知到位;镇防指及成员单位人员必须全员就岗,开展防御暴雨等相关的应急抢险指挥工作。

3.回告:村(社区)、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在收到预警叫应信息时必须第一时间完成回告,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员就岗,同时做好防御暴雨等相关的应急处置和抢险工作,并将防御暴雨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收集整理归档。

4.防御指南:

⑴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御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⑵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应当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等措施;

⑶除直接保障社会公众生产生活运行的单位外,露天施工、井下作业等高风险行业应停工,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旅游景区景点户外旅游活动暂停营业,其他单位可采取临时停工、停业或者调整工作时间等措施;

⑷遇有突发危及安全的情况,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运输工具驾驶员、车站行车人员、地下空间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可以先行采取停运停工、疏散人员等紧急安全防护措施;

⑸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

⑹在低洼易涝点设置警示标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排水设施,做好城市内涝和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⑺加强交通管理,在隐患路段实施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保障安全。驾驶人员注意路滑和塌方,快速撤离,确保行车安全。

二、暴雨临灾警报

暴雨临灾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当发布暴雨临灾警报后,后期雨量增加再次发布暴雨临灾警报时,级别不得低于(可以等于)前一个临灾警报。

(一)橙色警报

1.发布标准: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内降雨量分别已达到40毫米、60毫米、100毫米、150毫米以上。

2.叫应: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内降雨量分别已达到40毫米、60毫米100毫米、150毫米以上,可参照“暴雨橙色预警”采取叫应。

3.回告: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内降雨量分别已达到40毫米、60毫米100毫米、150毫米以上,村(社区)、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可参照“暴雨橙色预警”采取回告。

4.防御指南:

⑴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御暴雨的应急准备工作;

⑵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应停止户外教学活动,采取措施保护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⑶露天施工、井下作业等相关行业可以停工,暂停户外作业;

⑷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⑸做好农田排涝,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⑹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做好排水管网和防涝设施的运行检查和维护,保持排水通畅,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城市内涝、崩塌等灾害。

(二)红色警报

1.发布标准: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内降雨量分别已达到60毫米、100毫米、150毫米、200毫米以上。

2.叫应: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内降雨量分别已达到60毫米、100毫米、150毫米、200毫米以上,可参照“暴雨红色预警”采取叫应。

3.回告: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内降雨量分别已达到60毫米、100毫米、150毫米、200毫米以上,村(社区)、所属管理的行业单位、厂(矿)企业可参照“暴雨红色预警”采取回告。

4.防御指南:

⑴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御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⑵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应当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等措施,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上学途中的学生可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⑶除直接保障社会公众生产生活运行的单位外,露天施工、井下作业等高风险行业应停工,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旅游景区景点户外旅游活动暂停营业,其他单位可采取临时停工、停业或者调整工作时间等措施;

⑷在下凹式立交桥、城市隧道、地下空间以及城市低洼地段等设置警示标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排水设施,做好城市内涝、崩塌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⑸做好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至安全场所;

⑹在安全隐患路段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保障安全,驾驶人员注意路滑和塌方,快速撤离,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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