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3-38795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随县三里岗镇
发文字号
三办发〔2023〕2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8-30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中共三里岗镇委办公室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随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鄂食药安办函〔2021〕10号)、随州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随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随州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和随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工作要求,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监管机制,严格监管措施,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形成属地责任落实落细、部门严格履职履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社会各界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通过示范引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镇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里岗镇落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沈晓鹏   党委书记

           沈小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裴珍兵   人大主席

           陈德刚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周海涛   党委副书记

           王学植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忠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益军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许保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朱虹锦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张德琳   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 程品华   人大专职副主席、民政办主任

           王 磊   党政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李远见    乡村振兴办主任、团委副书记

           杨 达   城建办干部

           李 潆   经济发展办干部

           龚子文   财政所主任

           陈志科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汪洪兵   供销社主任

           杨定军   自然资源所所长

           潘 登   林业管理站站长

           何海波   中心学校校长

           戈宝佳   卫生院院长

           龙 腾   派出所民警

           何 龙   供电所所长

           张 强   食品公司主任

           刘 勇   人社服务中心主任

           刘 军   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刘立财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张保春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道福   畜牧服务中心主任

           徐开友   广电网络中心主任

           张津红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陈 飞   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王 波   马家畈村支部书记、主任

           何明洪   常安店村支部书记、主任

           金子傲   新集村支部书记、主任

           朱龙军   尚家桥村支部书记、主任

           金高强   黄家河村支部书记、主任

           吴晓明   尚店村支部书记、主任

           陈良才   何家店村支部书记、主任

           彭海鸥   栗树嘴村支部书记、主任

           王国荣   古庙村支部书记、主任

           喻志龙   刘店村支部书记、主任

           熊树春   八一桥村支部书记、主任

           唐加军   贾家湾村支部书记、主任

           栾庭山   杨家棚村支部书记、主任

           张国勇   吉祥寺村支部书记、主任

           陈东方   车佛村支部书记、主任

           晏仁勇   伏岭村支部书记、主任

           晏天宝   三星村支部书记、主任

           王永兵   许家河村支部书记、主任

           喻光武   三里岗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指导落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创建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各村(居)各有关镇直部门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所,由陈志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各村(居)及创建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工、强化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详细具体的创建工作举措,负责组织实施好本村创建试点工作。镇直部门要对照创建工作标准,根据各自职责,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创建工作落实有力、推动有序、成效明显。

三、基本原则

㈠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落实《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村(居)要把食品安全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镇直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中心学校、城建办、农技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等镇直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㈡提质增效,创先争优。各村(居)、相关镇直单位可结合实际,主动探索创新,开展特色创建,形成亮点和经验,加快推进创建工作。

㈢广泛动员,社会共治。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推动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镇直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各尽其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机制

㈠党政同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镇创建工作,各村(居)、各创建成员单位是创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镇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召开2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的工作会议,每年年底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㈡支撑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财、物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与监管人员满足实际需要。

㈢全程治理机制。紧盯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推动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生产规范,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严把产地环境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粮食收储治理安全关、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监督执法全覆盖。

㈣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纪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全面、准确记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公示,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

㈤预警应急机制。按照《随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镇直部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㈥社会共治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检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衡量标准,注重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开展集中整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措并举,多元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五、实施步骤

㈠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底以前)

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创建办备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专题宣传,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㈡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各村(居)、各创建成员单位要按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任务,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镇创建办要组织对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㈢总结提高及迎检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镇创建办按照创建目标对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考评,督促各创建责任单位查漏补缺,整改不足,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做好迎接县创建办的检查工作。

㈣持续巩固阶段(长期坚持)

六、工作要求

㈠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三里岗镇落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全镇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

㈡明确任务责任。创建成员单位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增配工作力量,集中精力,攻坚克难,补足短板,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㈢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月督查、季考核”等常态工作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居)两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在创建过程中对取得显著业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上报县级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㈣抓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创建活动,增进认知,凝聚共识,营造“食安创建靠大家、食安创建为大家”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及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和保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随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责任分解表.docx

中共三里岗镇委办公室

三里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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