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自燃有多危险?100秒内就能让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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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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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电动车起火有多可怕吗?据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或许在家充电一整晚省时又省心但过度充电正是电瓶车自燃原因之一。

相关案例
01

2024年2月23日4时39分,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02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新店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情,事故造成4名被困人员遇难。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

03

2023年12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某高层小区发生火情,起火点位于12层8号房,事故造成2名未成年人遇难。经调查,火灾原因为推入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

    锂电池自燃产生的明火和毒气,100秒内就足以让人窒息死亡,而水、沙土或灭火器都无法阻止燃烧或爆炸。电瓶车自燃一旦发生,起火快、有毒气、灭不掉。

    逃生难度极高请您珍爱自己和全楼邻居的生命,切勿为了图一时的方便,就心存侥幸,安全容不得侥幸心理。

这份《电瓶车安全使用指南》请牢记在心。

早在2021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其中对于高层建筑的电动车自行车管理也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广大车主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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