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3-547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尚市镇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0-30
编辑
审核
余婷婷
​关于印发尚市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减少和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责任分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司其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各村(居):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河道、溪流、水库和人工开挖的池塘等水域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在辖区内所有河流、沟塘、桥梁等重点地段设立醒目警示标识,每个警示标识牌要注明该水域相关信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要实行包保责任制,重点水域、坑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切实抓好暑假期间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重点环节,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村组(社区)干部、包户干部要到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家中,面对面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打通安全宣传的“最后一米”。

中心学校:一是要组织实施防溺水“五个一”行动(一封家信、一次家访、一场家长会、一张家长责任书、一通家庭电话回访)。引导家长和学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全覆盖发放《防溺水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确保不漏一人,家长签字后学校要及时回收回执。建立家校安全联系机制,老师要通过班级群、家校平台等定期与家长(监护人)沟通联系,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学生离校期间的提醒教育和监管责任,家长(监护人)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学生离校期间溺水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通过国旗下的讲话、演讲比赛、主题班会、救护演练等活动,利用防溺水宣传片、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强化防溺水“六不一会”教育(“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下水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下水;不到不熟悉的水域下水;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一会”: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尤其要教育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喊大人施救,不能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让所有学生对“六不一会”的内容真正做到入耳、入心、入脑、入行动。

三是开展重要时段防溺水提醒。在双休日、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加强自我保护。

派出所:研究制定溺水事故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同时,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坑塘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人员进行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施救知识。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加强对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路段、地段进行监控,切实做好预防地质自然灾害有关工作。对经批准允许取土的地点,要求当事人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范措施。

水管站:加强河流和坑塘管理,督促管理单位在其管辖的水利工程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城建办: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工地深坑、深沟等的管理和备案,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宣传办:充分利用镇、村级广播、微信群等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报道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

民政办: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全关爱保障制度;落实包保责任,配合学校开展安全教育。

妇联: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针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和救助工作。

团委:要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切实加强对在校(园)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青少年儿童不要从事涉水危险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互救与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宣传教育,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水库、河道、塘坝、沟渠及建筑工地的水坑等,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包保责任人,建立安全巡查、督查制度。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的工作。

1.强化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各成员单位领导要带队对管辖区域内水面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的全覆盖、不漏一处安全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逐级向上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2.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镇、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完善日常巡查机制,针对水库、河道等事故多发地段和时段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加大可能发生人员溺水事故的隐患和危险区域的现查排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尤其对校园周边、村庄附近、学生上放学路上、未成年人喜欢玩耍水域、易下水位置等易发生溺亡事故的重点水域和工程管理区域加强安全巡查,有效排除潜在的各类危险因素和隐患。对辖区内的所有水域做到“四个一”(警示标志和举报电话、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防溺水联动工作机制,将学生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办检查。政府会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中,对因工作不细不实、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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