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聘担任人民政府及各行政管理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农村经营承包 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合伙组织以及公民的法律顾问;
二、代理参加民商事、行政诉讼,以及法律许可的刑事辩护案件;
三、办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推荐办理的案件;
五、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为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
七、代写法律文书;
八、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法律宣传和其它有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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