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县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工作方案》(随县殡改发〔2023〕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营造强大舆论声势。2023年底至2024年初集中发布全域火葬公告。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及悬挂标语、分发宣传单、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将遗体火化、骨灰入公墓安葬等殡改政策向群众讲清、讲明、讲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舆情应对部门联动调处机制,强化网络舆情管控防止引发负面舆情。〔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民政办、宣传办〕
(二)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对辖区内殡葬用品市场全面调查摸底,重点统计棺材店、棺材工匠、棺材经销商、墓碑生产销售商、社会运尸车、社会治丧点、太平间、殡葬从业人员、殡葬用品店等。全域火葬实施前,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卫生院、城管、国土、林业等部门,依法查处无证、非法的社会运尸车、社会治丧点和太平间,查处无照生产、违规销售丧葬用品行为,清理规范殡葬用品市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民政办、城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管理站、卫生院、城建办〕
(三)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五免一奖”。“五免”即免除殡仪车遗体接运费、遗体消毒费、基本火化费、三日内遗体冷藏(冻)费、一年内骨灰寄存费;“一奖”即对抛洒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进行奖补。〔责任单位:民政办、财政所、殡仪服务中心〕
(四)全面实行遗体火化。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随州市火葬区范围的批复》文件要求,随县全域划定为火葬区。自2024年3月20日0时0分开始全面实行遗体火化,骨灰一律进入公墓安葬落实省政府批复要求。〔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民政办〕
(五)建设镇级殡仪服务中心。新建一处镇级殡仪服务中心,殡仪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属性等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以镇政府为运营主体,接受随县殡仪馆业务指导,作为基层殡仪服务和殡葬管理工作的主阵地。〔责任单位:民政办〕
(六)提高殡葬机构服务能力。加快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健全殡葬服务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按照县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建立殡葬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殡葬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所〕
(七)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 随办发〔2014〕8号)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全域火葬相关规定,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落实殡改政策情况纳入监督管理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教育管理,对在职和退休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及本人,凡存在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等行为的,纳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含退休)所在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予以追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纪委办、组织办、民政办、人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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