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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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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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县安委办、县消防安全专委办《随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冬春季节严峻火灾形势,始终坚持“抓大防小、标本兼治”工作原则,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紧盯重点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除险”行动

1.加强高危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春季节特点,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高危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部署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城建办负责燃气行业、农村住房(含易地搬迁点),市场监管所负责商贸企业,民政办负责养老福利机构,中心学校负责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卫生院负责医疗机构、村级卫生室,派出所负责宗教场所、加油站、氧气站、民爆站、易燃易爆危险品、网吧、宾馆、旅社、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隐患整改清零,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防火灾事故。

2.严密防范低设防场所“小火亡人”。深刻吸取近期自建房和农村民房亡人火灾事故教训,紧盯“老旧小区、群租房、“三合一” 场所、农村自建房等容易发生“小火亡人”的低设防场所,派出所、村(社区)、消防救援所等基层力量,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防火巡查。要重点检查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以及安全疏散、违规停放电动车等问题,村(社区)和派出所加强对低设防场所的日常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期限,确保按时整改销案。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强力推进整改。

(二)聚焦致灾因素,开展专项整治“治本攻坚”行动

1.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消防车通道的标识化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标线,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查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确保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通道畅通。派出所、城建办等部门要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检查、实施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强化动火作业和用火用电整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对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动火作业安全。开展用火用电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用火等问题。各村(社区),经济发展办、城建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大巡查抽查力度,严查违规作业、无证作业行为。要针对冬春季节使用燃气、电热、明火等方式取暖风险,加大宣传提示力度,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注意用电用气安全,不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火灾和中毒事故。

3.深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行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建设集中停放充电设施,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部位停放充电。城建办要加强指导,在不影响通行和镇容镇貌的情况下,指导利用道路、广场附近空置区域合理划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增设充电设施,满足群众充电需求。市场监管所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会同派出所办理一批典型案件,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经济发展办要加强政策宣贯解读,加快推进以旧换新活动。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落实电动自行车事故溯源调查机制,对发生火灾事故或亡人交通事故的,开展溯源调查倒查责任,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各村(社区)要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按照“一小区一对策”原则,补齐充电设施缺口,降低入户充电安全风险。

(三)突出关键人群,开展冬春宣传“强化提升”行动

1.持续推动行业监管能力提升。加强对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督促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指导。中心学校、民政办、卫生院、文化中心、经济发展办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试点创建,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救援所要持续开展全员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提升指战员能力水平。

2.全面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城建办、应急、党群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加强电气焊工、电工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电气焊作业、电器产品安装维保等操作规程。

3.提升特殊群体安全防范意识。各村(社区)、民政办、妇联等部门要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养老机构、福利院、幼儿园、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指导,确保特殊群体的生命安全。深入开展消防关爱行动,完善邻里守望、互助帮扶机制,上门入户精准提示安全、帮助排查火灾隐患,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二、主要措施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村(社区)、部门行业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五个一”措施,严密防范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开展一次风险大研判。结合村(社区)、部门行业特点,深入对照查摆、全面分析冬春季节火灾易发多发领域、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逐项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

(二)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三)开展一次集中大宣传。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村村响、横幅、张贴海报、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四)开展一次应急大演练。组织开展灭火疏散应急演练,提高单位和居民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其灭火救援能力和水平。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开展一次联合大督导。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火灾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2月7日至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验收,评估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加强督导问效。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火灾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实施本方案,万和镇将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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