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随县万和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的各项配合保障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万和镇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新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 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培义 人大主席
吴 顺 党委副书记
毛世海 党委副书记
阮光友 党委副书记
钟安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景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海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栋成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刘宗海 党委宣传委员
金 争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曹 森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兵 人大专职副主席、劳动人事助理
梁 斌 主任科员
孙湖平 主任科员
成 员:王华山 主任科员
张武冰 党政综合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褚昭昭 卫健办主任
杨 昆 社会事务办主任
王 毅 纪委副书记
李 婷 经济发展办主任
李颖果 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
李合蕊 政法办主任、纪检干事
王 聪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统计站副站长、武装部副部长
刘敬文 党政办副主任、组织干事、统战干事
施 方 党政办副主任、宣传干事
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财政所、镇人社服务中心、镇国土所、镇法庭、镇法律服务中心、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农村管理管理站、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林业管理站、镇石材办、镇供电所、镇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世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华山、张武冰、褚建华、曾宪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万和镇开展督察工作期间各项保障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联络。办公室下设综协调组、信访处理组、执纪问责及问题核实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及石材行业专项整治组五个专项保障组。
二、各专项保障组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毛世海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吴 顺 党委副书记
黄景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海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王华山 主任科员(联络员)
张武冰 党政综合办主任、司法所所长(联络员)
杨 昆 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 婷 经济发展办主任
李颖果 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
王 聪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统计站副站长、武装部副部长
王 爽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艾 勇 国土所所长
褚建华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联络员)
张家军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祁小冲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方国辉 林业管理站站长
杨富贵 石材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万和镇期间的配合保障工作方案;
2、主要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协调落实督察组安排的相关事项;
3.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沟通见面会、工作动员会及汇报会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4.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负责协助安排个别谈话,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谈话地点;
5.负责镇级层面走访问询的协调工作;
6.负责协调陪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副组长下沉督察;
7.负责有关会议记录,汇总各小组工作情况并报送日报告和工作专报;
8.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资料清单,准备有关材料并做好资料留存,负责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汇报等材料的起草、传达督察动员会会议精神;
9.负责下沉督察的协调、通知、保障工作;
10.统筹协调驻地值守工作;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信访处理组
组 长:阮光友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委员
副组长:刘栋成 派出所所长
李合蕊 政法办主任、纪检干事(联络员)
成 员:赵金龙 信访助理
王华山 主任科员
李 强 信访办干部
艾 勇 国土所所长
褚建华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曾宪忠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祁小冲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方国辉 林业管理站站长
杨富贵 石材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做好来电来信的登记等工作;
2.负责接听投诉电话、拆阅投诉信件等来电来文办理;
3.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开展立查立改;
4.汇总并及时报送信访问题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5.制定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处置应对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执纪问责及问题核实组
组 长:钟安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 毅 纪委副书记(联络员)
成 员:李合蕊 政法办主任、纪检干事
刘敬文 党政办副主任、组织干事、统战干事
杨 贤 法庭庭长
程剑义 法律服务所主任
杨富贵 镇石材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主要职责
1.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曝光案例的责任追究工作;
2.负责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和反馈意见时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并统计追责问责情况;
3.负责做好督察组交办问题、群众举报线索的收集分析,调査核实,并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反馈;
4.负责陪同做好督察组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服务保障沟通联络和协调配合等工作;
5.负责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刘宗海 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施 方 党政办副主任、宣传干事(联络员)
成 员:秦子恺 曹门村书记助理
曹桂洲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梁清华 文化服务中心书记
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督察进驻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并及时提供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负责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的宣传报道、信息公开;
3.组织开展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管控处置;
4.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稿件的釆写和编辑;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后勤保障及石材行业专项整治组
组 长:梁海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孙湖平 主任科员
王华山 主任科员(联络员)
成 员:褚昭昭 卫健办主任
雷寅晨 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王 婷 党政综合办干部
镇石材办全体干部
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督察工作经费,据实报销;
2.负责确定并开通信访投诉电话、网络和邮政信箱;
3、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食宿安排,负责办公用品公务用车及生活用品保障工作;
4.负责安排会议室、谈话室等;
5.负责各专项保障组后勤保障;
6.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地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驻地往来人员测温、重点区域消毒等防疫措施;
7.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地及外出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8.负责全镇涉石材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督察期间,领导小组每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各专项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参加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各专项保障组每日召开碰头会,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二)工作报告制度。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之日起,各专项保障组应于每天16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天工作完成情况、第二天工作安排及各组成员出勤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
(三)值班制度。督察期间,设置值班室和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轮流值守,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24小时有人值守。
(四)沟通联络制度。督察期间,每个专项保障组明确一名副组长为联络员,负责各小组之间的联络对接。
四、工作纪律
(一)相互协调配合。所有督察协调保障人员在督察期间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各专项保障组成员必须按时到岗、全程保障,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任何岗位、任何时间不得空岗。
(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须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同时,所有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落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严格请销假。督察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一律向本组组长请假,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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