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区环境卫生管理作为城镇管理的核心内容,其管理水平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综合实力、整体品位的重要标志和直接体现。通过努力万和镇区镇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市政设施得到全面改观、清扫保洁得到全面提质。为巩固成果,营造长期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建立健全镇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现就加强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环卫管理工作
万和镇政府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以落实镇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协调统一、权责明确、齐抓共管、保障有力的镇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领导、机制、人员、经费“四个到位”,规范镇容环境卫生管理行为,实现镇容环境卫生管理由突击型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持续提升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镇政府对镇区环卫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对外承包,由随州路洁公司中标负责万和镇区的环卫保洁、清运等工作。各单位要切实维护好各自门前的卫生工作,做到不乱扔乱倒垃圾,配备足够的垃圾容器(箱桶),维护好环卫设施,定时放(倒)垃圾。路洁公司要及时清运垃圾箱(桶)内的垃圾,保证垃圾箱(桶)随满随运。
管好门前绿化。按照绿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门前树木的管理保护,缺株的要及时补植,制止在树木上乱钉、乱挂、乱砍、乱栓等行为。
及时制止门前出店经营、摆摊设点、支锅立灶、流动叫卖、占道加工(维修)、乱停乱放车辆、乱牵乱挂、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晒衣物等有碍交通和影响镇容镇貌的行为。
二、加大对“门前四包”管理的督办
确定“门前四包”责任和监督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督办,常抓不懈,城建部门要定期检查是否有责任人,是否在从事四包管理工作。
三、扎实开展“洁美家园、美丽万和”活动
镇政府规定每周一为全镇统一集中整治日,各单位每周一要组织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庭院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和清扫,政府将不定时对单位进行抽查。对三次抽查不行动或行动不好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政府还将组织集镇整治行动,确保镇区美观卫生,为集镇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大卫生费征收力度,确保环卫费足额缴纳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镇区内各单位、各住户和经营门店都要按规定缴纳卫生费,结合我镇实际和上级有关要求,镇政府决定镇区内各住户的卫生费随水费征收,由供水部门负责代收,镇区各单位的卫生费必须在10月底以前足额上缴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属镇政府管理的有财政经费的单位直接从财政所扣拨。各单位产生的生产性建筑垃圾废弃物自行清运,一律运到镇垃圾场倾倒,否则责令转运,并按有关规定重罚(各单位缴纳卫生费任务分配表附后)。
五、检查、考核办法
各单位环境卫生工作的落实情况由镇城建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检查考核。每月不定时对各单位“门前四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将考评情况在万和有线台通报,年终根据平时检查结果确定“门前四包”先进单位,后三名单位领导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后三名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
各单位按此通知后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镇区环境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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