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了适应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制定切合吴山镇实际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促进产业发展,优化产业、人口和村镇地域空间结构,引导和规范各项建设活动,提出城镇规划管治要求,明确强制性规划控制内容,更好的对镇村建设进行规划与管理,为城镇建设提供技术性法规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 适用范围
《随县吴山镇总体规划(2014-2030 年)》是吴山镇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吴山镇域内进行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3条 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若需调整、修订,须经随县人民政府批准。凡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规划、专项规划等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4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下划线粗体字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依法履行相关调整手续: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5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标准》(GB50188 -2007);
3、《湖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03年1月);
4、《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
5、《湖北省镇区规划编制导则》;.
6、《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7、《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年)》;
8、《随县小城镇城镇发展与动力机制调研报告》;
9、《随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年)》;
10、吴山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11、《吴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12、吴山镇党政领导设想与公众意见以及现状收集的基础资料;
13、其他相关法律与规范。
第6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4-2030 年。
其中:近期为2014-2020年, 远期为2021-2030 年。
远景为2030年以后。
第7条 规划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包含镇域、镇区两个部分。
镇域即吴山镇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一个居委会和15个行政村,总面积368 平方公里; 2014年总人口为36117人。
确定镇区用地范围是:东至吴山水库主干渠,西、南至西湾前河,北接闽商石材工业园。镇区规划总用地为5.45平方公里,其中镇区建设用地3.83平方公里,水域和其他用地1.62平方 公里。
镇区根据吴山镇长远发展需要和通过对各功能区块的整体协调,将镇区建设用地及各类规划控制用地、河沟、山林等需规划控制的地区划为镇区控制范围。
确定镇区控制范围是:东至吴山水库,西至西湾前河以西300米,南至440省道,北至闽商石材工业园。规划控制范围约8平方公里。
镇域范围内的闽商石材工业园用地范围是:北起菜生场,南接镇区,西至邱河村五、六七组,东至绕镇大道,以吴山水库流域分水线为界,包括邱河村一、二、三四、五六七组:新集村一、二六七九组和联中村五组。用地规模12平方公里。
规划区是指镇域的建成区以及因城镇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镇域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用地。
第8条 规划原则
1、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
2、.特色化发展的原则
3、设施先导化的原则
4、动态化发展的原则
5、生态化发展的原则
第9条 规划重点
1、吴山镇的职能定位及功能选择问题:
2、镇区发展方向及空间布局问题;
3、城乡统筹发展的问题;
4、石材工业园的服务配套问题。
第二章吴山镇战略发展规划
第10条 总体目标
至2030年,争取把吴山镇建设成为随县北部的以石材工业为主,兼顾商贸物流、 生态旅游的新兴城镇,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的新型工业基地。
第11条 经济发展目标
1、吴山镇GDP年均增长速度,近期保持在15%左右,远期保持在10%左右。到2030年力争实现人均年收入5万元。
2、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突出区域经济特色。着力发展石材加工业。
3、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力争2030年第一、二、三产的产业结构调整为15: 55: 30。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2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 社会总消费的增长与GDP增长保持同步。
第12条 社会发展目标
1、规划期末镇域总人口控制在5.7万人;
2、规划期末中心镇区总人口发展至3.5万人,其中在籍人口1.5万人,石材工业园寄住人口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0.3%;
3、人口自然增长率至2030年控制在6%以内;
4、九年义务教育率100%, 初中毕业升学率达到100%;
5、千人拥有病床3张;
6、自来水普及率近、远期均达到100%;
7、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 平方米/人以内。
第13条 环境发展目标
1、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2、重点水域、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3、城镇功能区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
4、城镇垃圾集中收集后采用焚烧、填埋等方式集中处理。
第14条 城镇建设目标.
城镇建设要以城镇性质定位为依据,引入城市设计的理念,精心规划设计,塑造良好的景观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充分利用山环水绕的自然条件,力争把吴山建设成现代化生态宜居城镇。
1、镇区近期至2020年人口达到1.7万人,镇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78平方公里;远期至2030年人口达到3.5万人,镇区总用地面积控制在5.45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3.8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110平方米;
2、镇区以现代化城镇为建设目标,人均居住面积>30平方米;人均绿地>10 平方米:人均道路广场面积>15 平方米;
3、镇区自来水普及率为100%,电话普及率超过50部/百人;
4、镇区绿化覆盖率超过5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第15条 协调发展战略
1、在产业发展上,吴山镇应充分利用区位交通和区域发展环境优势,调整产业布局,积极合理地利用现有
资源,发展经济。
2、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吴山镇应对现有的山场林木加以保护、禁止砍伐。同时,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并保护吴山水库、鲁城河水库、唐王水库等水源地水质安全。
3、 在交通设施方面,充分利用现有唐三公路、绕镇大道、通村公路以及即将建设的新省道,理顺周边地区的交通联系,形成合理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第16条 城乡统筹战略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和要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具体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的目标。
十八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发展,是“五个统筹”之首。吴山作为欠发达地区,要在发展任务十分繁重的前提下,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就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根本取向,把统筹城乡问题解决好。
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着力在加快城乡一体发展方面抢占先机、 赢得主动。要增强统筹城乡发展信心,主动作为、加快发展。在做好土地生财、项目争取、金融支持等文章的同时,注重有效整合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农民资金,最大限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同时发挥好群众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主动性。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中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城乡一体化理论”也就是“工农业协调发展论”,要发展城乡一体化就必须把工农业的发展和城乡的发展结合起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达到以上目标,就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1、把优势产业建设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支撑。
要立足自身区位优势,把新型工业化作为推进富民强镇的第一推动力, 增强工业对农业的反哺能力,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产业支撑。
2、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引擎。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适度超前、功能完善、配套协调、高效可靠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交通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交通网络,畅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和优势产业发展。加快水利能源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解决群众用水用电难问题。加强公益项目建设,优化配置和规范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建设,大力开展医疗下乡,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城乡共享,推进城乡文化同步发展,加快乡镇文化站、村民活动中心和农家书屋建设。
3、把加强社会管理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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