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山镇石材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有力有效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结合吴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全面强化石材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为争创中部百强县贡献吴山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为重点,以改善石材矿山及加工园区生态环境秩序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把开展石材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整治重点和措施
(一)开展废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对园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硬化绿化做到无裸土外露区域,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日常道路维护,健全道路排水系统。改进工艺抑尘消噪,督促企业采取管网喷雾湿法生产,配备冲洗喷淋、防风抑尘降尘设施。园区、厂区洒水喷雾压尘实现常态化。规范园区巨泥巨废和边角废料的收集、清运、处理、利用。
责任领导:聂明
责任单位:镇经贸办、随县吴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吴山镇环保中队、石材产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开展园区废弃料清理工作。
全面清理吴山工业园加工园区道路两侧废料、废渣、泥土、垃圾。邀请专业规划设计公司,完善加工厂区规划,加大对加工厂区划线分区,确保半成品、成品无乱堆放现象,料堆放规范整齐。
责任领导:聂明
责任单位:镇经贸办、镇城建办、国土所、林业站、吴山镇环保中队、吴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材产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7月
(三)开展违法用地整改专项行动。
全面清理整顿工业园区和矿山土地、林地占用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该腾退的腾退、该恢复的恢复、该补办的补办。对上级交办的福磊新厂区等违法侵占土地、林地行为的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新发现的非法侵占林地、土地,临时使用林地、土地逾期等问题,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相关机关;对已查处尚未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王秋磊、周伟
责任单位:镇经贸办、镇城建办、国土所、林业站、随县吴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材产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开展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引流矿区梯级拦截坝污水至联华、三合、刘氏、圣地4处污水处理坝,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完善矿区雨污分流系统,实现矿山污水“超标报警”智慧管控,杜绝矿山污水流入自然水系。及时清理矿区污水梯级拦截坝、污水处理坝淤泥,保证库容充裕,对清理所得巨泥进行综合利用。
建立加工园区雨污分流系统,配齐配全污水处理设施,全时段、全天候在线监测污水处理,配套建设污水干湿分离设施,实现园区污水循环使用“零排放”。
责任领导: 王秋磊、聂明
责任单位:镇经贸办、国土所、林业站、供电所、随县吴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吴山镇环保中队、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石材产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7月
(五)开展规范矿山开采管理工作。
在新一轮矿权整合出让工作中,控制吴山镇矿权数量,控制开采总量,压减开采平台,压减加工产能,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按照绿色矿山进行建设,实行精细化管理。
责任领导:王秋磊、周伟
责任单位:镇经贸办、国土所、林业站、随县吴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材产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六)开展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1.设置临时用水点,取消吴山水库供水口,从鲁城河水库取水至吴山镇区,通过输水管道、水泵增压方式保障对吴山镇进行供水,确保吴山镇正常供水。
2.加快推进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随县配套工程,加快完成建设唐王水库供水施工改造工程。
责任领导:周伟
责任单位:水利水产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材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政联席会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全体行政干部、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对照责任分工,按照行动方案,落实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保障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责任落实。镇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石材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行业监管责任,聚焦六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和梳理工作,将问题分类汇总,明确责任主体、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倒排工期,逐项整改销号。
(三)加强整体联动。各职能办公室和镇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石材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偷采盗采、毁林毁绿、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关执法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监督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检查督办。镇党政综合办、经贸办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协调、调度和督办,每周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对作风漂浮、工作进度滞后、工作成效不明显、工作失职失责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移交镇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石材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凝聚共识,赢得全社会的支持和理解,树立吴山石材行业的良好形象。要建立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和“零延时”涉事舆论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附件:吴山镇石材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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