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二、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三、医疗卫生救援组织
吴山镇卫生院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成立医疗卫生救援小组,主要包括:
1.医疗救治组
组 长:张 波
成 员:王春阳 舒启勇 张庆峰 温 玲
黄春寒 邱自萍 王玉玲 刘随玲
2.物资保障组
组 长:岳 赓
成 员:周久林 刘 念
3.控感消毒组
组 长:刘金国
成 员:刘正奎 温静莲 王青林
四、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1.分级响应:根据传染病疫情分级,分Ⅰ、Ⅱ、Ⅲ、Ⅳ级,传染病疫情发生应立即上报县卫健局和疾控中心。
2.吴山镇卫生院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医疗人员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医疗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等措施,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组支援,及时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反馈处理情况。
3.响应程序
(1)基本响应:吴山镇卫生院接到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疫情性质、规模进行调查评估,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扩大响应:当传染病疫情动态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吴山镇卫生院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先期处置,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应急处置措施
1.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组织专业人员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明确传染病疫情性质,提出防控措施,确定疫点,加强对密切按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疫源地消毒和个人防护,预防交叉感染。
2.组织医疗救治,减少疫情损失
加强对医疗救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医疗救护组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隔离与治疗,做好病人抢救和转运工作。
3.加强监督执法,确保措施落实
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加大对疫情报告、传染病管理、密切接触者隔离、疫源地和医院消毒,以及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的监督力度。
4.做好卫生宣传,消除公众恐慌心理
组织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消除公众恐慌心理。
5.规范情况报告,保证信息通畅
全面收集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及时报告疫情处置情况,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六、应急结束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七、医疗卫生救援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镇卫生院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1.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2.物资储备和交通运输
卫生院提供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调运,保证供应,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3.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和保障
卫生院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派出所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卫生院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专栏、宣传折页等媒体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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