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山镇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应急防御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我镇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我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洪涝灾害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吴山镇辖区范围内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的防御与处置。本预案由吴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有效期为3年(从制定之日开始计算),必要时需进行局部修订。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防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确保公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工作方针,采取防、避、抢相结合的主动防御措施。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镇村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依法防洪、社会参与。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上下结合、平战结合。
二、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吴山镇全镇版图面积36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3万亩,山场面积34万亩。全镇辖16个村(居)委会,87个村民小组,8623户36600人,农业人口35000人,农民人均纯收入13300元。镇内交通便利,钾长石、大理石资源丰富,特产众多;油桃、黄牛、黄酒、黑木耳、品质优良;水特产市场广阔;现代通讯、电力、供水设施配套;广播、教育、卫生设施先进。地理位置独特,交通方便快捷,具有广泛的投资经商、兴办企业、旅游观光价值。
吴山镇具有亚热带季风气候的特点,年内四季分明。流域多年平均气温15.4℃,最高气温40.1℃,最低气温-8℃,多年平均降水量899mm,其中最大年降水量1745mm(1989年),最小年降水量632mm(1997年)。多年平均风速2.9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4m/s。境内主要河流有溠水(邱河、本河、黄家河)和汉水(温家湾河、三合河),溠水雨季和洪水期水大,河道窄易形成山洪,旱季水小,支流无水。
境内共有小型水库26座,其中小(一)型水库4座,分别是鸻鹕岩水库、沙子河水库、龙脖水库、邱河水库;小(二)型水库22座,分别是地石岩水库、四方垱水库、鸭蛋口水库、杜家沟水库、夜壶庄水库、弯道河水库、舒庄水库、窑子沟水库、大西沟水库、幸福水库、关口水库、东冲水库、五七水库、双道场水库、毛狗笼水库、进士沟水库、东庄水库、石公公水库、古佛寺水库、应沟水库、宝沟水库、夜明珠水库。
(二)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较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发生灾害时,由信息监测组通过警报器具通知危险区内的人员,第一时间转移到有序撤离到安全区。(详见附件)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防汛抢险指挥机构。
吴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政 委:何佑鹏 党委书记
指 挥 长:余汉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秋磊 人大主席
齐丽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工会主席、妇联主席
周 伟 党委副书记
乐道贤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聂 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汪德保 党委宣传委员
王普伟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李 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
朱元定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运志 一级主任科员
刘众联 一级主任科员
王俊兴 二级主任科员
何春林 人大专职副主席、武装部副部长
成 员:裴朝霞 司法所所长、政法办主任、信访办主任
闻梓淳 党政综合办主任、纪检干事
夏炎炎 社会事务办主任、城建办主任
刘 浏 纪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宣传干事
李 任 经济发展办主任 、经贸办主任
明梦萍 党政综合办副主任、统计站副站长、 乡村振兴办主任、组织干事
张圣棋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农办主任
胡世语 司法所干部、妇联副主席
刘雨波 群玉村书记助理
储甜甜 金成村书记助理
刘培江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王 辉 党政综合办副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郭 安 民政办干部
胡卫权 农办副主任、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继威 信访办副主任
张向海 信访办干部
王和兵 财政所主任
刘晓东 卫生院院长
童光武 国土所所长
陈 杰 林业站站长
雷春龙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温 辽 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章庆奎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兴军 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姜宏伟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靳 明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党 锐 林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吴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由姜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镇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吴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的抗洪抢险、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防汛抢险指挥机构,负责本村(居)委会、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本村(居)委会、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本村(居)委会、本单位防汛抢险方案;各水库指挥长、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及水库管理人员对自己管理的水库要落实好管理责任,做到经常检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证人员按时到位。
部门具体职责:
1.水利水产服务中心:负责对水情、雨情、汛情的监督和上报,提供准确的水情、雨情、汛情及堤防情况,为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组织开展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汛前的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2.农办:负责农业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参与农业灾害的灾情评估工作,帮助和指导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3.民政办:负责全镇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和组织实施灾民生活救助预案,收集和上报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灾区应急救济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应急救灾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物资的使用和管理。
4.武装部:视灾情发展情况,根据救灾需要,组织指挥受灾村(居)预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组织协调民兵参加灾后重建工作。
5.财政所:负责筹集应急资金,全镇救灾应急资金下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灾民生活所急需食品、饮水和其他应急物资采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6.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消杀队伍,全面开展灾区伤病员救治及卫生防疫消杀工作。
8.交通专班:负责恢复被损坏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证交通畅通,抢险救灾时车辆的调运安排使用。
9.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区域及滑坡地段山洪灾害易发区监测、巡查、应急处理。
10.林业站:负责救灾所需木料筹备,保障救灾木料供给。
11.供销社:负责救灾常用物资调配,保障救灾常用物资供给。
12.供电所:负责帮助灾区恢复、抢修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13.电信:负责抢修灾区救援的通信设施,保证救灾应急指挥通讯畅通。
14.中心学校:负责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活动以及灾区学校恢复重建工作。
各村(居)委会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建立应急抢险队伍。
(二)做好水库安全检查工作。水利部门在汛前负责组织人员对全镇所有水库认真做好工程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病险水库作重点检查,消除一切隐患,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三)成立常备抢险队伍。为适应紧急汛情需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的防汛抢险队伍。抢险队伍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开赴指定地点投入防汛抗洪,队伍共分为四个工作队:
巡查信息监测工作队:负责对县防指、镇防指、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递;负责本镇雨量、水位站点的降雨量、水位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的各类水利工程状况及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等迹象,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和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反馈信息,并按组长的命令发布预警、报警信号。
转移工作队:在接到组长下达的转移命令后,各转移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危险区、警戒区内的人员和财物,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群众转移结束后转移队转入工程抢险。
应急抢险队:危险区未出险前,协同转移队转移危险区、警戒区内的群众。在出现险情等紧急情况时,听从命令进行抢险救灾。
保障供给队:负责临时转移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抢险物资、设备供应,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保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组织机构包括镇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人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等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通,随时保持联系。
(四)做好抢险物资的准备。为保障防汛应急需要,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各村(居)委会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安排好车辆等,具体任务落实如下:
1.车辆安排。镇政府2辆、财政所1辆、卫生院1辆、中心学校1辆、派出所1辆、供电所1辆、国土资源所1辆、交通专班1辆、水利服务中心1辆、农技服务中心1辆。
2.物资储备(详见附件)。
(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标语宣传牌、微信、抖音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防汛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洪涝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
(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汛期期间,防汛值班人员要按照防汛值班要求,严格遵守“四级值班”制度,其职责是:
1.防汛值班带班领导主要职责:
(1)处理当日防汛抗旱业务。
(2)在发生强降雨过程时,参与防汛值班,了解当日水情、雨情、工情,在必要情况下组织防汛会商会。
(3)当发生防汛紧急情况时,及时下达抢险命令。
2.防汛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2)负责上下联络,保证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传。对于重要信息、紧急电话、电报、传真等,迅速报带班领导阅示,并按要求在第一时间内上传下达,或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3)随时掌握水情、雨情动态,了解各村的防汛抗灾和山洪防御情况,收集灾情信息。当发生强降雨过程时,要及时督办各村加强对河流、小型水库、大型堰塘、泵站、漫水桥、易积水低洼地段及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值守。
(4)紧急情况时,迅速通知防汛带班领导分析防汛形势,提出应急处理方案,供指挥部领导会商决策,并按会商意见或防汛带班领导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做好抢险工作。
(七)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围绕防汛工作中各阶段中心工作,按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即将发生严重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时,或接到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时,镇防汛办应提早通知有关村(居)委会和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河流、水库、堰塘出现超过汛限水位时,管理人员和有关村(居)委会要及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库、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设施发生险情时,应在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镇防汛指挥部和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防汛抢险及山洪灾情信息
防汛抢险及山洪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范围、人口,以及农林牧渔、交通运输业、工矿企业和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镇防汛指挥部和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警惕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堤防封堵应急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洪水。
5.物资准备。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6.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及时整改。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汛期24小时有专业人员值班,并有主要领导带班。
(三)水库工程防洪方案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要按照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水库水位运行、警戒、危险、保坝水位指标进行监控运行和管理水库。小型水库执行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当年下达的水库汛期控制运行水位指标。
水库防洪工作的要点是控制汛期运行水位,严格定期巡视水库大坝的运行情况,对高水位运行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要增加观测次数,发现大坝出现异常情况的(如漏水变浑浊或漏水量增大),要及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消除隐患。
根据水库工程规模、发生垮坝失事对下游的影响和水库的工程状况,确定鸻鹕岩水库、沙子河水库、龙脖水库、邱河水库为吴山镇防洪度汛的重点水库工程,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及水库所在地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落实各项度汛防洪措施,对每个工程都要落实好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对待:
1.当水库水位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时,必须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加强检查,保护水库坝首及其他枢纽工程。
2.当水位达到危险水位及以上水位或出现危险现象时,必须尽快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并根据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下游村(居)群众安全转移。
3.当水库出现保坝水位时,应立即报告随县防汛指挥部,由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按水库规模及地理位置的重要性,重点小(1)型水库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实施非常保坝措施;小(2)型水库经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实施非常保坝措施。
五、应急响应
(一)防洪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1.按发生洪、涝灾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红色),Ⅱ(橙色)、Ⅲ(黄色)、Ⅳ(蓝色)四级。镇人民政府和各单位、村(居)委会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出现的洪涝灾情分级响应。
2.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3.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镇人民政府和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随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报告。
吴山镇防汛值班:0722-4732238(电话,全天);
随县防汛值班:0722-3339161 0722-3339162 (电话,全天)(二)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1.低洼、易涝地带人员物资安全转移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本镇低洼易涝地带物资人员的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汛期安全保管使用及转移工作。
2.疏散撤离警报发布
当水库堤防可能决口,由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令发布人员、物资撤离警报。警报方式采用敲锣打鼓、电话通知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首先在镇政府工作群发布预警信息,各村(居)委会、部门干部应在便民服务群中进行转发预警信息,提前做好人员转移准备,镇村同时出动车辆用高音喇叭和报警器到可能淹没危险区发布警报。
3.突发性防汛事件的处置
抢险救灾工作组为突发性防汛事件的应急单位,应加强对应急队伍的培训,做好应对突发性防汛事件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当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命令后,要尽快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抢险。在紧急情况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水库溃坝
当出现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迅速组织受影响村坡片区的人员和财产转移,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三)应急响应组织工作
1.信息报送与处理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后,向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比较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同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信息报告电话:吴山镇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0722-4732238(电话,全天)。
2.指挥和调度
应急预案启动。出现洪涝灾害后,根据洪涝灾害的危害程度,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有关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群众转移和安全。洪涝灾害发生后,首先考虑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相应措施把人民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详见附件),民政办、卫生院等部门要迅速到位,解决灾区人民的吃、住和医疗等问题。
抢险与救灾。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立即组织制定应急措施,供镇党委、政府领导参谋决策。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调集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段的险工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工的抢护,按预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队伍实施。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镇政府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对转移的群众,由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出现洪涝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镇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出现洪涝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镇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镇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四)应急结束
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镇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协助村(居)委会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五)信息发布
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洪涝灾情及防汛动态包括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防汛通信主要以公用通信网络为主,确保防汛信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重点险工险段和水库工程,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的急需。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镇防汛抗旱抢险队伍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
(三)运输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任务要求准备车辆、随时待命启动,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
(四)治安保障
吴山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和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盗窃防洪救灾物资设备等违法行为,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五)医疗保障
吴山卫生院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护人员,组成医护小组,做好临时急救和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六)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抗洪抢险紧急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凡抢险急需调用的物资、器材,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先调用后结算。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数量储备抗洪抢险物资。
(七)社会力量动员保障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情况,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在严重洪涝灾害期间,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洪除涝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期,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八)抗洪抢险技术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结合实际,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等有关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若干个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
(九)宣传、培训
1.宣传
加大对防洪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村村响、宣传车、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汛减灾的意识。
防汛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在灾害天气发生期间,经领导批准,及时通过有关部门把汛情、实时灾害信息通报到全社会,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汛情、灾情,以使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2.培训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组织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
七、后期处置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镇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一)灾后救助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恢复重建倒塌房屋,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伤病能及时医治,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吴山镇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二)抢险物资补充
洪涝灾害过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积极组织人力,对防汛物资进行清点,汇总出防汛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洪涝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应积极组织和帮助灾区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对遭到水毁的水利、交通、供水、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等工程,特别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要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费用应优先列入有关主管部门年度建设计划,在第二年的汛前完成所有工程修复。
(四)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八、调查与总结
洪涝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本预案由吴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村(居)委会和镇直部门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村、部门《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应急预案》报镇防汛办备案。
附件:1. 吴山镇防汛抢险应急组织体系图
2. 吴山镇防汛抢险应急响应流程图
3. 吴山镇防汛抢险分级响应表
4. 吴山镇防汛抢险突击队名单
5. 吴山镇防汛物资储备表
6. 吴山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7.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表
8. 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9. 监测站点分布表
10.吴山镇防汛抢险人员转移路线及安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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