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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税务局开具首份森林植被恢复费非税收入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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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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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午,在随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的细心辅导下,随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完成了14780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申报缴纳后,成功开具出一张税收缴款书。这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随县开具的首张非税收入票据,标志着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征收工作在全县顺利完成。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划转工作稳妥实施,此前随县税务局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积极与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对接,就征收流程和部门协作事项进行深入沟通,确定方案、明确职责、做好衔接。

随县税务局还组织前台窗口和各管理分局人员进行了划转业务专项培训,细致讲解新的政策、申报征收流程,强化业务人员操作能力,为划转后顺利征缴打下良好基础。

该局负责同志表示,本次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县税务局将在抓服务、提质效上下功夫,加大税费新政策的宣传力度,拓展多样化缴费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体验,打造“一站式”高效办结流程,扎实推进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征收工作平稳开展。(蔡真、张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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