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上的停车泊位设置,是严格按照《随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改善方案》进行施划的。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也编制完成,并经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目前中心城区一二类区域的停车泊位也基本施划完毕,此区域内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上,再次增加停车位不符合城市规划停车管理相关要求,不得增加停车位。
2、我市已纳入停车秩序的规范管理在一、二类区域范围内(明珠路以南、编钟大道以北、季梁大道以西、擂鼓墩大道、白云大道以东包含该五条路),请广大车主按已划定的停车泊位规范停车。
3、停车管理范围内,主次干道绿化带严禁车辆停放。
4、城区主次干道道路上的停车泊位施划及管理,归市交警部门负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