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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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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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随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部门:随县交通运输局运安股

填报人:叶刚

联系方式:0722-3339295

序号

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领域、部门)

检查任 务来源

检查事项

是否清理

是否保留

保留依据

下一步打算

1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州市兴达建材有限公司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称重检测设备安装使用、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2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州市大洪山众鑫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3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州市闽昌矿业循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4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州市中润循环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5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州鸿盛矿业有限公司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6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县鸿发石业有限公司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7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州汉东石业有限公司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8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州天马矿业有限公司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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