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季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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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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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随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部门:随县交通运输局运安股

填报人:叶刚

联系方式:0722-3339295

序号

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领域、部门)

检查任 务来源

检查事项

是否清理

是否保留

保留依据

下一步打算

1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州宏鑫工贸有限公司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2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州市正鑫石业有限公司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3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随县环潭镇两河口石料厂

自行组织

检查公司货物装载及台账登记情况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4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随县道路水路事业发展中心

随州宏德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一并开展

安全教育、承运人责任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5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随县道路水路事业发展中心

随州顺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一并开展

安全教育、承运人责任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6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随县道路水路事业发展中心

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一并开展

安全教育、承运人责任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7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随县道路水路事业发展中心

随州发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一并开展

安全教育、承运人责任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8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随县道路水路事业发展中心

随县裕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驾校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一并开展

教学车辆、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9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随县道路水路事业发展中心

随县神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驾校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一并开展

教学车辆、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0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随县道路水路事业发展中心

随县紫俊汽车养护中心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一并开展

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1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随县道路水路事业发展中心

随县爱车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一并开展

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2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随县道路水路事业发展中心

湖北大洪山琵琶湖声泉开发有限公司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一并开展

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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