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随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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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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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美丽乡村建设相关精神,加快推进随县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环线一片区”美丽乡村示范工程为抓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坚持“沿线连片推进、精品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民生改善、特色小城镇建设、乡村全域旅游、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行动等紧密结合,通过因地制宜、规划引导、分类指导、由易到难、梯次推进,力争到2025年底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建成3个省级示范镇,80个省级示范村,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富饶幸福文明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围绕“镇村同建”,体现“集中联片”,突出“产村相融”,注重“文旅融合”来选点布局。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乡村布局结构,做到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强农村公墓建设,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可能在原有乡村形态上进行完善,防止“千村一面”,杜绝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镇(场、景区)配合,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上下联动,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典型示范阶段):2022年以均川镇、柳林镇、三里岗镇、洪山镇为重点打造随南环线精品示范线,随南环线澴潭镇、安居镇及随中片区、随北环线主干道选择基础条件好的1—2个村先行先试,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打造示范乡村,引领带动面上工作。

第二阶段(稳步推进阶段):按照一年重点打造一条精品示范线的目标,2023年重点打造随中片区,2024年重点打造随北环线,各镇(场、景区)按照每年打造1—2个示范村,分三年逐步推进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40%以上的村庄达到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要求,60%村庄达到美丽乡村整治村建设要求。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纵深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从重点整治转向精品打造,从建设为主转向“建管”并重,塑环境、挖特色、兴产业,重点抓好美丽乡村精品线、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全力催生“美丽经济”,推动乡村全面发展提升,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随县样板。

四、建设内容

(一)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要求符合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村民参与公益事业积极性高,村庄布局科学合理、人口较为集聚、生态环境良好,产业特色明显、辐射带动显著、农民增收较快,文化底蕴深厚、群众文明和谐、富有人文气息,区位条件优越、公墓建设完善等。重点倾向高速路口和国、省道沿线及景区周边重要村落,力争建成符合生态美、风貌美、环境美、风尚美、生活美的“五美”乡村。

(二)打造美丽乡村示范镇。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整体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倾力打造镇域村庄布局规划合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并运行良好,具备较好的垃圾分类处理条件,生态环境良好,公厕等公用设施齐全;镇级电商平台和村级服务网点功能完备;乡村旅游前景广阔,农家乐、民宿等旅游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示范镇。

(三)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围绕“两环线一片区”3个示范带(片),每年打造一条精品线,按照“点上出彩、面上洁净、沿线美丽”的总体要求,整合优势资源,突出乡土文化,展现产业特色,深化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着力于民居的改造提升和文化挖掘,最终形成产业带动强、生态环境美、社会治理好的乡村振兴发展格局。

五、创建申报

(一)申报评审: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创建机制。“两环线一片区”精品线由县级统一组织实施,片区以外的示范村、整治村自主申报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规划评审:在全域美丽乡村战略规划引领下,“两环线一片区”美丽乡村精品线建设规划由县级组织聘请专业团队设计,各镇(场、景区)申报、立项的示范村自主组织建设规划设计。挖掘生态、文态、业态特色,强化建筑风格的个性特色,规划设计要求体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

(三)施工建设:美丽乡村“两环线一片区”精品线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统一组织实施;片区以外示范村、整治村由各镇(场、景区)为主体实施,主管部门不定期开展进度督查工作。

(四)总结验收:各镇(场、景区)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工程实施完成后,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部门考核验收。对验收通过且提供完整台账的示范村项目,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2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对整治村根据考核分数给予10—30万元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县“四大家”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联系包保镇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镇(场、景区)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好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安排、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项目建设高效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作。坚持全县一盘棋,建立完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管理“五统一”工作机制,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加大项目整合投入,开辟项目立项、程序审批绿色通道,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强化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项目推进进度。对效果明显、示范有力的创建村给予资金奖补。通过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整合部门力量和调动各方面资源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各镇(场、景区)每年要对创建村安排镇级扶持配套资金。

(四)强化考核管理。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纳入对各镇(场、景区)的绩效考核,按照“月督查、季通报、年验收”的督查考核程序,建立健全美丽乡村评价机制,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村,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附件:1.随县美丽乡村“两环线一片区”示范片

2.随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成效考评细则

3.随县美丽乡村整治村建设成效考评细则

4.随县美丽乡村示范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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