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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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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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英代表

提出的关于解决西气东输天然气进万福店千家万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省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大力推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气化乡镇”工程宜管则管,宜罐则罐,推进天然气管网基础建设和供气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落实国家油气管网体制改革要求,推动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鼓励天然气用户自主选择资源方、供气路径及形式,支持大用户直供模式,大力发展区域及用户双气源、多气源供应。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增设供气输配环节,提高供气成本。

为推进全省“气化乡镇”工作,加快天然气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推进乡镇天然气综合利用。随县住建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县管道燃气建设和经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随县住建发[2014]9号),规范了随县管道燃气建设和经营活动。

2016年洪山镇人民政府已成功引进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并签订《洪山镇燃气项目合作合同》,在国家西气东输项目之前完成该镇区四级燃气市场建设。2020年随县已拟定吴山、万和、均川、尚市、新街等5个乡镇作为“气化乡镇”建设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全县其他有条件的乡镇天然气气化乡镇建设。随县住建局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鼓励并支持有实力、有资质的燃气企业参与到随县“气化乡镇”建设中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为随县“气化乡镇”建设作贡献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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