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大洪山休闲度假区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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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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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发展随县旅游产业,鼓励推动旅游民宿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助力随县文旅,根据县领导指示精神,我局成立工作专班,着手研究制定促进我县休闲度假区民宿高质量发展相关办法,形成了《随县促进休闲度假区民宿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拟提请县政府审查批准。现将该《民宿九条》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县现有宾馆酒店“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产品及服务很难适应当前消费者的需求,很多酒店经营模式单一,缺乏自己的特色项目,没有形成行业优势和竞争力。与传统酒店不同,旅游民宿有着更高的性价比,更接地气,个性化的设计能让游客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越来越受到更多消费者的青睐,成为新的消费热点。

近年来,国家先后对发展乡村旅游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并把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经济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旅游民宿经济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随县旅游资源丰富,县域内有11家A级景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依托自身资源优势,抢抓机遇,大力发展民宿经济,不仅对加快我县农村地区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举措。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旅游条例》、《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三、起草过程

《随县关于《促进休闲度假区民宿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草拟过程中,先后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函征求意见,针对征求意见回复情况进行反复沟通并修改。《随县关于《促进休闲度假区民宿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经报县司法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和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最终形成了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一)科学规划布局

将民宿发展纳入大洪山、桐柏山休闲度假区旅游发展规划和属地村庄规划,围绕大洪山、桐柏山休闲度假区旅游线路,引导民宿连点、串线、成片集聚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民宿聚集区。优先在近水、靠山、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传统村落等区域布局特色民宿集群。统筹整合农业、林业、水利、交通、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政策向民宿聚集区重点倾斜。

(二)鼓励多元参与

鼓励优秀返乡青年、民宿专家、品牌民宿运营商及旅游投资公司开展民宿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探索农户自主经营型、“公司+农户”型、“合作社+农户”型、“协会+农户”型等乡村民宿发展模式。鼓励村集体利用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入股开发民宿项目。鼓励通过注册乡村旅游投资开发公司、组建农家乐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实现整村连片发展民宿。

(三)进行等级培育

定期组织开展民宿等级初评和复核工作,依据旅游民宿国家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对成功创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每家民宿分别给子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评定的只奖励差额部分。

(四)引进品牌民宿

通过连锁、加盟等模式,在随县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国内知名品牌民宿,经评定达到国家丙级以上标准的,在随县每新增一家民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鼓励集聚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发展民宿集聚区,即由村集体统筹建设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配套,连片、连、联合发展。对于民宿经营户达15 户以上,接待游客床位数达90个以上,餐位数达300个以上且符合发展规划的民宿集聚区,经县认定后,一次性给予村集体 20万元奖励。

(六)宣传营销推介

民宿经营主体通过自媒体、网络平台等线上形式宣传推介民宿产品,全年经营时间不少于200 天且吸引外市入住旅客1000人次及以上的(旅客人数以公安旅客住宿登记系统为准),按照每人每晚10元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七)支持特色发展

鼓励民宿经营主体打造特色阅读点、非遗项目工坊,举办各类民俗文化艺术活动,视特色项目和活动规模情况,按照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开发民宿伴手礼,对于获得国家、省、市旅游商品大赛名次的,分别一次性奖励4万元、2万元、1万元。

(八)强化金融支持

引导县域金融机构研究推出针对民宿发展的优惠金融信贷产品。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民宿房屋抵押贷款、经营权抵押贷款、流水贷款等多种形式金融支持。对投资100万以上新建或改(扩)建民宿,由县财政部门按贷款利率50%的标准进行贷款贴息,单个民宿项目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民宿项目贴息年限最高2年。贴息方式实行民宿投资者先贷、县级财政后贴。

(九)加强人才引育

对在外就业、创业、读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回到原户籍所在地范围内创办民宿的人员,5年内在随县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按当年申报政策为准)。每年按照每家民宿不低于1名管理或服务人员的标准,组织开展至少1次专业培训或外出考察活动,提高民宿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培养一支专业化民宿人才队伍。

本措施暂适用于大洪山、桐柏山休闲度假区规划范围内,含洪山镇、三里岗镇、长岗镇、淮河镇、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划内民宿。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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