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17年12月20日)
2017年12月14日,县长陈兴旺主持召开县政府2017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有关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讨论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和“十件实事”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2017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2018年预计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县政府办关于2018年民生“十件实事”征集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2018年我县主要经济指标目标初步定为GDP增长8%,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外贸出口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8%,待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向人代会报告。
会议指出,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是体现服务型政府职能的有效载体,是督促各级各部门抓落实的有力抓手;要按照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得实惠和通过努力能够实现的原则,将推进精准脱贫、促进就业创业、实施精准灭荒、强化治安防控、推进“厕所革命”、提升食品安全、实施安居工程、改善便民服务、提升供电保障、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等作为实事范围,并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要加大督查督导力度,确保列入实事范围的事项按期完成,让群众早日受益。
二、审议《随县创建全省“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随县创建全省“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实施方案》,决定由县粮食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发文。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将全省“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实落细;要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标准选择奖补对象,引导、激发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到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大格局中;县粮食、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将创建工作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相衔接,制定相关的考核验收办法和激励机制,切实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真正发挥“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带动效应。
三、审议《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决定由县人社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发文。
四、研究随县2017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人社局起草的《随县2017年度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方案》,决定由县军转办迅速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审议《随县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随县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决定由县国土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发文。
会议指出,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是中央统一安排的一项改革任务,国有农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由县国土局牵头,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配合,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组织保障,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工作落实。
六、研究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代拟稿),决定由县国土局在《通知》印发后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做好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七、研究推进随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随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通知》(代拟稿),决定由县教育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发文。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让更多学生享受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成果。
八、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食药监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随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决定由县食药监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发文。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发布和执行非常必要,是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理论依据和参考文件,是创建农产品安全示范县的重要内容;相关责任单位要抓好《预案》的学习和落实,适时组织应急演练,让《预案》成为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的规范性程序,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要抓紧对其他领域的应急预案进行梳理,确保各领域应急预案得到及时调整、修订和完善。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认真开展大排查活动,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
参加人员:陈兴旺 刘银 汪 兵 刘红申 陈 巧
黄 猛 金天敬
列席人员:周 勇 张学伟 李 萍 彭 静 周德宏
张成志 张国建 贺丛华 范延安 赵华平
彭友树 雷 震 杨光明 刘爱民 刘为举
张正良 张先勇 汪 蕾 江 农 王培学 韩建文
褚 宏 陈时飞 雷朝阳 刘先付
汪启明 熊华昌 吴 广 张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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