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澴潭金环水泥销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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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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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件(编号D420000201811040049、D420000201811040048、D420000201811040056、D420000201811040084、D420000201811050018、D420000201811050017、D420000201811050016、D420000201811050076、D420000201811090032、D420000201811140027、D420000201811140021、D420000201811140048、D420000201811150061、D420000201811190009、D420000201811220041、D420000201811230076、D420000201811290001)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报告

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投诉件(编号D420000201811040049、D420000201811040048、

D420000201811040056、D420000201811040084、

D420000201811050018、D420000201811050017、

D420000201811050016、D420000201811050076、

D420000201811090032、D420000201811140027、

D420000201811140021、D420000201811140048、

D420000201811150061、D420000201811190009、

D420000201811220041、D420000201811230076、

D420000201811290001)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金环水泥厂产生的震动噪声、粉尘很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废水排入当地饮用水源地涢水河,导致涢水河呈黑色。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离居民楼仅一路之隔,有检查就停产,走后就恢复生产。监测数据不准确,现在该水泥厂只是夜间开始加工生产,白天不生产。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对原材料堆放场和主要产生噪声设备提升机进行封闭,加大对厂区内外路面的清扫、洒水频次,降低粉尘和噪音扩散。

2、对该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停产整改,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加快环评验收进度,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环潭镇成立专班,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建成后将对镇区范围内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4、加强跟踪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明确专人专责,督促该公司及时整改到位,确保该厂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该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于2017年8月31日通过环评审批(随环建审〔2017〕33号),2018年12月22日召开自主验收专家审查会,2019年1月进行公示,2月在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进行验收备案。

2、随州市随县金环水泥厂已对尾矿渣项目立磨空中整体设施、皮带机、物料装卸部分进行了密封,将露天堆放的矿渣转进堆棚,矿渣堆场进行了覆盖;对水泥粉末提升机和散装出料口、建筑垃圾破碎工段和传输带灰尘收集口进行了密封;并委托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金环水泥厂噪音进行监测,2019年4、7月份检测报告显示,随县金环水泥厂噪音达标。

3、经第三方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表明该公司粉尘未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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