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河道采砂销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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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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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件(编号D420000201811260005、X420000201811130010、X420000201811130015、D420000201811210014、X420000201811180013、D420000201811140077、D420000201811150018、D420000201811240050、D420000201811230032、D420000201811050054、X420000201811180018)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报告

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投诉件(编号D420000201811260005、X420000201811130010、

X420000201811130015、D420000201811210014、

X420000201811180013、D420000201811140077、

D420000201811150018、D420000201811240050、

D420000201811230032、D420000201811050054、

X420000201811180018)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1、随州市随县唐镇鲁城河村二组的河堤外围有人非法采砂。

2、随州市随县小林镇新菊乡大坡岭村花门楼村采砂场的采砂权在2018年2月25日经随县人民政府公开拍卖至2021年2月,目前已造成部分河段河水断流,河内生物遭受毁灭性打击,淮河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3、随州市随县万和镇所管辖的河道里,存在大量的非法采砂,每天有五百辆以上的大型货车运输砂石,严重破坏了河道的生态环境,随县万和镇随粤高速路口、天河口路口每天有几百辆车24小时拉砂,毁坏河床,造成道路堵塞,河水严重污染,农户井水干枯,导致安全用水难。

4、随州市随县万和镇随粤高速路口、天河口路口每天有几百辆车24小时拉砂,毁坏河床,造成道路堵塞,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5、随州市随县万和镇太白顶风景区居委会三夹河附近有三个采砂厂,河道开挖破坏严重。

6、随州市随县万河镇石狮村三组河内有人在河堤过度采砂。

7、随州市随县厉山镇㵐水河私自偷采砂石现象相当严重,河床挖得深的地方有十米左右,对生态破坏严重。晚上有很多大型车辆运输砂石,对道路破坏严重。

8、随州市随县小林镇大坡岭十三组,在淮河沿岸有三公里长河岸,有人在此大量采沙,侵占农田荒山,拉沙车辆严重超载,压坏乡村公路。沙场老板在河道无休止的挖沙导致河床降低,周边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林,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村民的交通出行,诉求是希望该厂搬迁。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随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令未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采砂厂停业整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规定的“八有”和市政府规定的“三有”要求整改到位;督促砂厂规范采砂行为,在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严禁超深、超区域开采,开采过后及时回填,平整河道,消除隐患,严禁破坏河床,防止水土流失,确保达到疏浚河道、行洪畅通和河道堤防安全度汛的目的,实现开采量的动态平衡。                                                                         

2、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各地砂场的巡查监管,加大县镇村三级河长巡河频次,组织水利、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超载超限运砂行为。                                                                                                                       

3、督促砂场业主与周边饮水受到影响的农户进行协调,帮助周边受到影响的农户另外选址打深井,解决饮水问题,并配备洒水车,定时对运砂道路洒水,有效抑制道路扬尘。

4、强化通村公路管理,严禁无合法采砂手续的运砂车辆通行。要求镇村及公安部门严格按标准对通村公路进行管护,对过往车辆限载限行,及时疏导交通堵塞,降低车辆运输噪音。

5、由交警大队积极协调天河口高速收费站、高速交警、路政等部门加强交通疏导,恢复高速路口交通秩序。                                                    

6、督促随县瑞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加大道路沿线洒水降尘频次,从每天上午七点起开始洒水;严格控制运输时间,禁止夜间运砂,以免影响居民休息。要求该公司聘请2名工人专门负责沿线5公里内通村公路的环境卫生。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2018年,我县组织召开了6次专项工作会议,出台了《砂场停业整改通知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砂场规范化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全县砂场整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县合法砂场进行了严格管控。联合公安部门及交通部门共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21次,配合相关部门、镇(场)取缔非法囤砂点148处,打击非法采砂点102处,扣押大型机械及车辆300余台次。全年共办理非法采砂案件89起、办理其他水事案件46起、调查处理各类涉砂信访件150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县非法采砂、囤砂、运砂、制砂得到有效遏止,采砂管理工作基本实现有序可控。

2、2019年1月至今,已责令全县所有砂场停业整改。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及部署下,开展了全县采砂管理整改工作,县政府印发了《随县进一步加强采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县水利和湖泊局与县公安局针对河道非法采砂开展了4次联合执法打击行动,共现场抓获非法采砂挖机3台、铲车1台、各类车辆17辆,强制吊离河道各类采砂船舶5艘。截至目前,各地已查获各类非法运砂车88辆,取缔非囤砂点57处,没收非法囤、运砂料2850m³,打击巡查非法采砂法点44处,拆除、切割非法采砂船舶16艘,拆除制砂机具23套。全县共清理修复河道13580米,封堵、拆除采砂入河便道37处。公安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统一行动,截至目前,出动警力621人次,警车226车次,查获非法采砂船5艘,受理各类无证运砂交通违法行政案件37起,行政拘留26人,侦办非法采砂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4人,向社会发布了《随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公布了2018年以来对6名非法采砂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情况,有效震慑涉砂违法犯罪行为。3、2019年3月9日,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专题研讨了《随县河砂统一经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决定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主导、统一经营、市场运行”的办法,由随县城投公司组建二级平台公司负责全县砂石生产经营,统一开采和运输。按照《随县河砂统一经营管理试行意见》,县城投公司已成立随县随投矿业有限公司,并取得草店镇游河、三道河河段内采砂经营权,办理了采砂许可证。已完成采砂劳务和运输企业的公开招标,并对中标单位采砂作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建设完善了草店砂站相关设施设备,待禁采期结束后将正式开工生产。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2019年1月,市县两级纪委对《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的“湖北随县淮河支流河道上演‘全民采砂’”问题进行调查,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市纪委对小林镇党委书记童传新(副县级)进行立案调查。县纪委对小林镇镇长甘军林等17人进行立案调查;责成8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治沙办主任李清照等6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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