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件(编号D420000201811160016、X420000201811190015、D420000201811240074、D420000201811280012、D420000201811300085)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
验 收 报 告
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投诉件(编号D420000201811160016、X420000201811190015、
D420000201811240074、D420000201811280012、
D420000201811300085)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小林镇石家咀居委会二组随县天翔矿业有限公司,厂区面积10万平方米,于2012年生产,没有环评手续,废水直排农田,水沟,河流,在居民区随处堆放有毒有害的矿渣数以万吨,非法侵占农用耕地和林地百余亩,致使蜜蜂养殖场死亡300箱,40亩农田颗粒无收。多次投诉无果,该公司还挖掉生态林采砂出售营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撕毁环保局封条,违法生产。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经核查,天翔矿业有限公司存在污水外排、随处堆放矿渣、非法占地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该公司对有储存生产废水的坑塘进行防渗处理,全部拆除污水外排管道。
2、随县应急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将矿渣迅速转出回收利用,及时消除隐患。
3、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依法对其非法占地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随县林业局将督促该企业依法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在手续办理到位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4、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小林镇人民政府加强跟踪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快尾矿库矿渣处理,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该企业对厂区内堆放的矿渣进行转运,并在转运后的地基上进行覆土、撒草种、种树。
2、对厂区内路两旁的石子、土壤等原材料用防尘覆盖网覆盖。目前,该企业内的尾砂和矿石都已转运出去,厂区内已没有石子堆放。
3、该企业已经整改积水、排水问题,按要求完成排水问题后进行了土壤覆盖,并撒了草籽,种植了约2000棵松树和万年青,保持水土,目前长势较好。对堤坝边缘进行了覆土,做成外高内低的坡度,并撒播草籽,防止雨水冲刷后出现溃堤问题。
4、天翔矿业与投诉人已进行司法诉讼,随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做出判决,驳回投诉人的诉讼请求,无法认定投诉人的蜜蜂死亡与天翔矿业排放的污水、废渣具有关联性。
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7月22日对随县天翔矿业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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