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交办件(编号D420000201811170054)
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报告
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投诉件(编号D420000201811170054)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洪山镇店子河村七组叉堰水库附近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水库被投肥养鱼,污染水库的水。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责令该养殖场对废水收集池进行封闭,完善雨污分流措施,严禁雨污混排,废水经沉淀后及时转运;迅速清除干粪堆场内存放的柴禾及水泥,启用干粪堆场。
2、洪山镇人民政府、随县农业和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将加强对该养殖场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整改,指导养殖场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严禁养殖废水外排,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该养殖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2019年3月份以来随县范围内发生“猪热病”,该养殖场所有的生猪全部进行处理。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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