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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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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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场)人民政府,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关于做好迎接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

 

方       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定于6月份到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为切实做好我县迎接巡查工作的各项准备,根据《省安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我省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7〕41号)、《市安委办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随安办〔2017〕15号)、《关于印发相关行业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安办〔2017〕18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如下迎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是国务院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旨在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这次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主要巡查省级政府,延伸巡查部分市、县及企业。巡查工作结果将纳入对省、市、县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作为全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精心谋划,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要以迎接巡查为契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围绕巡查要点,认真整改自查及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的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建设“五个随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巡查对象

 

 

  县级人民政府,抽查部分部门、乡镇和重点企业。

 

 

  三、巡查时间

 

 

  巡查组在我省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如果存在重大突出问题,可以适当延长巡查时间,或者开展巡查“回头看”。 对我县巡查的时间待定。

 

 

  四、巡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巡查单位安委会负责同志关于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 ,巡查组还可以听取其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查阅资料。调阅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和有关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所出台的安全生产文件、制度规章及落实情况,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是否存在照抄照搬、以文件贯彻文件的情况。

 

 

  (三)召开座谈会。巡查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科室负责同志座谈交流,主要了解安全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其运用情况,2013年来发生的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

 

 

  (四)受理信访。巡查组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被巡查地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等。

 

 

  (五)抽查暗访。1.抽查县,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级党委、政府有关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抽查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情况。主要通过调取执法记录,抽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了查处、处罚措施是否得到了严格执行以及重大隐患是否按时整改到位等,检验政府工作成效。3.随机抽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4.根据掌握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线索,视情派员赴现场实地暗访,了解真实情况。

 

 

  五、巡查内容及准备

 

 

  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巡查八个方面的内容,共40条,具体见《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点》(附件1)。

 

 

  县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乡镇和重点企业需要准备的内容见《随县迎接国家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参考指引》(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宣传动员,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迎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照巡查准备内容,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责任,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分类分项整理归档,贴上统一的标签。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加强辅导培训,督促企业依照巡查准备内容逐项完善提升。5月29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别将本地安全工作汇报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发言材料报送县安监局办公室(县政府综合楼259室)。5月31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完成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严格监督问责。县安委办将组织专班深入各地及有关部门、企业检查指导迎查准备工作,对迎查工作不积极不细致不扎实的地方、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在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中被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被通报批评的,县安委会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强化日常联络。为确保巡查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建立巡查迎检工作协调机制。请各镇(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巡查工作负责领导和一名科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将县迎检工作协调机制报名回执表(附件3),于5月29日前发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邹传政;联系电话:3339156。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点

 

 

      2.随县迎接国家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参考指引

 

 

      3.县迎检工作协调机制报名回执表

 

 

 

 

 

 

附件1

 

 

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点


 

主要内容

 

巡查要点

 

巡查方式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1.党委、政府是否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

查阅十八大以来有关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文件。

2.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是否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

检查有关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

3.是否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否将安全生产4项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核对规划文件。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情况

4.是否组织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核对相关文件、会议纪要。

5.是否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或计划,对《意见》提出的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核对有关文件等。

6.是否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讲、培训活动。

核对有关文件、方案等。

 

 

 

 

 

 

 

 

 

三、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

7. 是否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

查阅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

8.是否制定贯彻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实施方案。

查阅相关文件。

9.是否组织开展对近年来本地区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研究。

查阅相关文件、报告。

10.是否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了源头治理、安全准入、工程技术防范等方面的针对性措施。

查阅相关文件、方案。

11.是否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是否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平台并与企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抽查有关企业。

 

四、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

 

况

 

12.是否以党委、政府名义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制度,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

核对有关文件,查阅能够体现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的相关文件或资料。

13.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否担任安委会主任,是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查阅能够体现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的文件以及有关会议纪要、讲话等。

14.是否突出各级各部门工作特点,及时与下一级政府及本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检查近三年来签订的责任书、考核结果等。

15.是否加大对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查阅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检查核实。

 

 

 

 

 

 

 

 

 

五、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

16.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政府文件明确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和对象,哪些行业领域还存在安全监管职责交叉或监管盲区等问题。

查阅政府明确相关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文件或资料,到相关部门座谈走访。

17.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并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是否制定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措施。

查阅相关文件、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

18.是否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口等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明晰,机构是否健全。

查阅落实功能区监管体制的相关制度、文件,实地抽查部分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

19.是否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监管岗位津贴;是否在保障执法用车、装备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走访。

 

 

 

 

 

 

 

 

 

 

六、推进依法治安情况

 

20.是否建立健全地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是否完成或启动地方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

查阅地方安全生产立法计划、近三年来制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1.是否制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办法。

查阅有关文件,抽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22.是否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基层监管执法是否存在不到位、不严格甚至不执法、不处罚的情况,已作出的执法决定是否都得到了严格执行。

抽查基层有关部门执法记录、执法文书和被查处企业。

23.是否加强了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关部门是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严格执行,是否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进行了规范,是否制定实施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查阅有关文件制度,抽查有关执法记录。

24.是否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是否能够按法定时限完成重大、较大事故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公开调查报告,是否严格落实了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查阅有关制度文件、纪委组织部门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等。

 

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25.是否突出本地区实际和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有针对性开展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查阅关于开展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文件资料,抽查基层和有关企业。

26.是否建立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是否建立了台账,整改落实是否到位。

查阅有关部门相关制度和重大隐患台账,对2016年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27.是否部署开展了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

查阅有关会议纪要、方案、文件等。

28.是否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爆粉尘、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查阅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总结等,进行实地抽查。

 

 

 

 

 

 

 

 

 

 

 

 

 

 

 

 

 

八、加强安全基础

 

 

能力建设情况

 

 

 

 

 

 

 

 

 

 

 

 

 

 

 

 

 

 

 

 

 

 

 

 

 

 

 

 

 

 

 

 

 

 

 

 

 

 

 

 

 

 

 

 

 

 

 

 

 

 

 

 

 

 

 

 

 

29.是否设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财政专项资金。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资金预算支出使用总体情况,抽查基层和企业。

30.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转化及成果推广计划。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31.是否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抽查基层和企业。

32.是否建立省级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并实现省、市、县联网。

查阅建设规划、方案,抽查基层、部门。

 

3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开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实施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查阅有关制度、文件及媒体公布记录等资料。

34.是否制定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是否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制度。

查阅相关通知文件、记录、总结等文件资料。

35.是否完成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划,制定完善有关行业地方标准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查阅规划文件,工作记录、总结等,抽查达标企业。

36.是否编制实施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开展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查阅规划文件、通知、整治记录、总结等相关资料。

37.是否健全省、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省、市和重点县三级是否都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查阅相关编制文件,抽查基层单位。

38.是否制定实施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规划,是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并实现政府和企业间预案的有效衔接。

查阅相关规划、预案文件、会议纪要和演练记录等。

39.是否健全完善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工作格局,在省、市、县三级媒体上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目,是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查阅有关文件、活动资料,抽查近期栏目宣传情况。

40.是否健全完善安全培训工作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制度,是否开展了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查阅相关培训制度和培训、检查记录。

 

 

附件2

 

 

随县迎接国家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参考指引

 

 

 

第一部分   巡查县级政府工作指引

 

 

一、工作方式

 

 

(1)查阅资料。

 

 

(2)听取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全县安全生产特点、形势和现状;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其运用情况;天津“8·12”特别重大事故后,县委、县政府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4年以来发生的一般事故查处结案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座谈交流。巡查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交流。

 

 

二、准备资料

 

 

1.2015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常委会、常务会、专题办公会、安全生产工作会的纪要等资料。

 

 

2.安监局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文件。

 

 

3.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方面的制度规定。

 

 

4.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情况;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资料。

 

 

5.有关安全生产考核(考评)、信用体系建设及“黑名单”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资料。

 

 

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

 

 

7.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的制度建设和具体做法。

 

 

8.2014年以来,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和行政许可资料。

 

 

9.2015年以来,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资料。

 

 

10.2016年以来,安全生产举报信息及核查方面的资料。

 

 

11.2016年监管执法计划、执行和年终分析情况;2017年监管执法计划。

 

 

12.2016年以来,职业病防治规划及执行情况。

 

 

13.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

 

 

1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15.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保障情况。

 

 

第二部分  巡查县直有关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工作指引

 

 

 

一、召开座谈会

   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并发言。座谈会主要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形势分析(对事故分类及多发地区<行业>进行分析)。

 

 

2.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

 

 

3.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其运用情况。

 

 

4.2014年来本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准备资料

 

 

1.2013年以来,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的通知、制度、方案。

 

 

2.2016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讲话;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

 

 

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除按上述要求准备资料外,还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点》,逐条准备迎检档案资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一份留本单位迎检,一份于5月29日前送安监局办公室。

 

 

第三部分   巡查乡镇政府工作指引

 

 

   参照第一部分巡查县级政府工作指引准备

 

 

第四部分    巡查重点企业工作指引

 

 

一、重点企业名单

 

   (一)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包括关闭、停产整顿、技改、新建企业)、化工、烟花爆竹、道路客运、水上客运、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规模、经济类型、重大危险因素等。

 

 

(二)辖区内规模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工贸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名单,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规模、经济类型、重大危险因素等。

 

 

(三)辖区内重点消防单位名单,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规模、经济类型、重大危险因素等。

 

 

二、准备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标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按照企业管理层级,建立的覆盖所有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逐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资料;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新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保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培训档案;隐患排查治理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以及落实情况;结合实际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相应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检测和维护资料或使用档案。

 

 

2.落实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文件资料。

 

 

3.安全生产绩效与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文件和2015年度、2016年度实施情况。

 

 

4.2015年度、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5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

 

 

5.定期更新、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机制建立和落实文件资料。

 

 

6.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职业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7.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两化”建设有关文件资料。

 

 

8.2015年度、2016年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文件和活动资料及总结等。

 

 

 

 

 

附件3

 

 

县迎检工作协调机制报名回执表 

 

 

姓名

 

单位及职务

 

电话

 

手机

负责领导

 

 

 

 

 

 

 

 

联络员

 

 

 

 

 

 

 

 

              注:请于5月29日前发至:1216829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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