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履行质监职责。 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各项质监政策,做好质量强县、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民生计量、精准扶贫等工作。
二、实施行政执法“四不罚”、“两重罚”。“四不罚”即对企业生产中无意出现的质量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的不予处罚;对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属于轻微质量问题且已采取措施纠正的不予处罚;对新开办的企业首次出现质量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整改,不予处罚;对企业产品包装标识问题,非故意违法行为的,责令整改,不予处罚。“两重罚”即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
三、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处罚权。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中,坚持职权法定的原则,做到不乱实施罚款,不超越职权实施行政处分,不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对于类型相似的案件,处罚金额严格保持一致。
四、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对属于质监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并回复投诉者,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六、严格落实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不徇私舞弊、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于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随县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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