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35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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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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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湖北省委、省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并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备案。请湖北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二、整改目标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坚决防止环保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发生。

三、整改措施

1.督促各地和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责任落实。

2.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追责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我县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群众信访投诉案件共计105件,反映情况属实97件。现已责令16家违法违规企业整改,立案处罚16家,处罚金额54.13万元,刑事拘留1人,工作约谈9人。

2.2019年1月,市县两级纪委对《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的“湖北随县淮河支流河道上演‘全民采砂’”问题进行调查,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市纪委对小林镇原党委书记童传新(副县级)进行立案调查。县纪委对小林镇镇长甘军林等17人进行立案调查;责成8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治沙办主任李清照等6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3339208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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