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7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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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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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建立实施好河长制,加强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

二、整改目标

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体系。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黑臭湖基本清除,河湖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

三、整改措施

1.健全组织体系,建立考核机制。2017年底前,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工作方案、组织体系、职责职能、相关制度、目标任务等“五个到位”。

2.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对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开展排查,对每一条河道的信息登记造册,落实“一河(湖)一档”户口本,建立“一河(湖)一策”,明确整治路径、目标和时间节点,编制治理规划和方案。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4.成立随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进一步压实治理责任。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制定了《随县姜水河黑臭水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设立了姜水河黑臭水体治理公示牌,公布治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6.强化资金支持政策。向上争取中央、省、市生态环保资金,统筹安排本级财政资金用以支持河长制体系建立。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组织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责任体系、职责职能、相关制度,公开县河流(河道)名录及河长名单。

2.编制完成全县公布的35条河长制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3.制定完成监督考核制度和推进公众参与机制,组织配合成员单位、社会公开河湖保护志愿活动。

4.按照《随县姜水河黑臭水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县住建局为牵头单位,县城投公司负责建设。该项目河道清淤工作已全部完成,污水主管网已全部埋设完成且接户官网已全部接入主管网,检查井155座已全部施工完毕。已完成1260米护坡铺设及左岸老城区950米混凝土防护护脚,已完成道路及护坡平整碾压夯实及铺设。于2020年底组织了竣工验收。

5.强化财政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财政职能,把支持建立河长制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一个重点,不断完善资金保障措施,强化资金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步伐。2017年-2020年支持河长制专项资金368万元,污水处理及污水管网建设资金1566万元。为实现我县“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提供了资金保障。

6.强化资金监管,做到资金监管到位。一是对河湖长制专项资金进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组织有关部门对河湖长制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杜绝资金跑、冒、滴、漏现象,确保河湖长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三是抓好河湖长制资金绩效管理,对河湖长制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和再评价,对绩效评价过程中指标是否科学、过程是否规范、结论是否准确等情况进行复核,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

根据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件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3339208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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