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4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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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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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4,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二、整改目标

通过追责问责保持对环境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实现震慑和教育作用,防止今后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措施

1.对督察组移交的具体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塞责、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的,实施“一案双查”。

2.对督察组移交我省的“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810台”问题,认真核查,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燃煤锅炉集中整治行动,收回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依法严肃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对违规新增燃煤锅炉一律不予注册和审批。2017年底前,淘汰或改造全市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四、整改完成情况

第一轮环保督察时,环保督察组未向随县移交问题线索,此项问题不涉及随县。

根据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件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3339208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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