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0)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实施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克服畏难情绪,集中精力、集中财力、攻坚克难,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将已绘就的“路线图”变成“作战图”、“施工图”。
二、整改目标
推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深学、悟透、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为县委常委会重要研究学习内容,多次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就学习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系统的对习近平总书记实施生态文明战略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安排落实。同时,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上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件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全县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稳步推进随县石材行业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县委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号召全县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先进地区查找不足,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推动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8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2021年11月1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