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虽然随州市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市县两级党政班子、相关部门履职尽责项目清单,但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机制、责任机制、运行机制还不完善。有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造成监管空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追责问责不严格,考核结果运用不够;有的部门协同配合不够,还未形成攻坚合力。
二、整改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运用,保持对环境违法问题严肃问责的高压态势,实现震慑和教育作用,防止今后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充分发挥县环委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起“政府主抓、部门联动、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汇聚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成立了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县环委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成立了8个所属专业委员会,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环保责任分工。各专业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环保重点、难点工作,形成攻坚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2.对各镇(场、景区、开发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生态环境类指标权重并未下降,并有所提升。
3. 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先后对上级交办的河砂治理、粘土砖整治、“河长制”落实、石材行业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运用,保持对环境违法问题严肃问责的高压态势,实现震慑和教育作用,防止今后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8月6日-2019年8月12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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