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8)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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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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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应山河、广水河、漂水河、府河河道非法采砂、盗砂行为屡禁不止。

二、整改目标

实现河道采砂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无采砂船(机)聚集性偷采现象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随县高度重视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召开了6次专项工作会议,出台了《砂场停业整改通知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砂场规范化管理的紧急通知》 《关于全县砂场整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县合法砂场进行了严格管控。联合公安部门及交通部门共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21次,配合相关部门、镇(场)取缔非法囤砂点148处,打击非法采砂点102处,扣押大型机械及车辆300余台次。全年共办理非法采砂案件89起、办理其他水事案件46起、调查处理各类涉砂信访件150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县非法采砂、囤砂、运砂、制砂得到有效遏止,采砂管理工作基本实现有序可控。

2. 2019年1月至今,已责令全县所有砂场停业整改。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及部署下,开展了金县采砂管理整改工作,县政府印发了《随县进一步加强采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县水利和湖泊局与县公安局针对河道非法采砂开展了4次联合执法打击行动,共现场抓获非法采砂挖机3台、铲车1台、各类车辆17辆,强制吊离河道各类采砂船舶5艘。截至目前,各地已查获各类非法运砂车88辆,取缔非囤砂点S7处,没收非法囤、运砂料2850m 3,打击巡查非法采砂法点44处, 拆除、切割非法采砂船舶16艘,拆除制砂机具23套。全县共清理修复河道12590米, 封堵、拆除采砂入河便道37处。 公安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统一行动,截至目前,出动警力621人次,警车226车次,查获非法采砂船5艘,受理各类无证运砂交通违法行政案件37起,行政拘留26人,侦办非法采砂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4人,向社会发布了《随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公布了2018年以来对6名非法采砂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情况,有效震慑涉砂违法犯罪行为。

3.2019年3月9日,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专题研讨了《随县河砂统一经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决定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主导、统一经营、市场运行”的办法,由随县城投公司组建二级平台公司负责全县砂石生产经营,统-开采和运输。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河道采砂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无采砂船(机)聚集性偷采现象发生。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8月6日-2019年8月12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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