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对石材开采和加工,要严格规划、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和严格落实后续修复措施,真正实现“在保护中发展”,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整改目标
对石材开采和加工,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和严格落实后续修复措施,真正实现“在保护中发展”,促进随县石材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随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 12号)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 4号)精神,边发展边治理、边开采边修复,全面推进“绿色矿山、绿色园区、绿色产业”发展,努力创建全国绿色矿山示范点。一
2.《随县石材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由随县人民政府牵头制定,省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的专家审定,经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是全县石材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规范作用、红线作用,督促企业加快完善各项手续,坚持依法依规推进矿权设置、国土林地征(占)用、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矿山复绿、安全生产等工作。
3.按照“矿权只减不增,锯台只减不增,企业只减不增”的原则,在推进“多规合一”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企业各项手续,有技术实力的企业鼓励规范提档一批、有资金实力的企业鼓励兼并重组一批、经营不善的企业自主关停一批、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取締一批,促进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倒逼企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实现石材产业发展与生态资源承载力相适应。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石材开采和加工,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和严格落实后续修复措施,常态化落实在保护中发展”,促进随县石材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8月6日-2019年8月12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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