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2HB202109180007)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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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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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2HB20210918000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厉山镇富足村附近的随县垃圾填埋厂偷排污水,污染农田,异味扰民。

二、基本情况

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13年3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14年7月15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014年9月9日经县环保局批准同意投入运行。该项目建设规划用地112亩,设计总库容为66.4万m³,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20吨,设计使用年限14年,服务范围对县城区周边的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该项目渗滤液的处理采用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设备,采用碟管式两级反渗滤液处理方案,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为50吨/天(80%达标清水直排,20%浓缩液回灌)。自2019年9月起,渗滤液处理通过招投标方式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广东台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目前该公司在原有一套渗滤液处理设备的基础上,又相继增加4套RO膜反渗透设备,现渗滤液处理能力达到800吨/日。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库容24.3万m³,使用年限5年,2019年10月,一期库容填埋完毕。2019年8月启动二期建设,库容为42.1万m³。自2021年5月23日和8月28日起,我县18个乡镇及县城区生活垃圾已相继全部转运至随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三、整改情况

(一)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偷排污水污染农田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2020年12月27日,由于极端天气,导致突发停电,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检查井中自抽水泵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检查井中渗滤液部分外溢。出现此情况后,立即采取措施将渗滤液封堵在场区范围内,并迅速从随州租赁一台大功率发电机组对渗滤液进行了反抽回灌处理。2021年1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对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外溢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此,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要求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并采用专用管道排放渗滤液处理后的排放水,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对渗滤液处理实施在线监测,确保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过滤水排放管道需经过该场下游幸福村二、三组部分农田灌溉沟渠,该村部分村民反映所耕种的土地有影响且多次上访。为缓解矛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该区部分土地进行流转保护。经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处与厉山镇幸福村民委员会协商,已于2020年6月5日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协议土地流转面积为203.31亩。该流转土地仍由该村村民在正常种植农作物。目前,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已购买一台大功率发电机组备用,此后再无出现渗滤液外溢现象。因此,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不存在偷排污水污染农田问题。

(二)关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异味扰民问题。

1、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为有效缓解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产生的异味问题,经县政府批准,2020年6月,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新建了一座8000立方米的渗滤液应急池,该应急池已于2020年8月份投入运行使用。

2、2020年9月,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及时对原有的渗滤液调节池进行了全面清淤和换膜。

3、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2020年12月10日报请县政府批准,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于2021年2月20日进场施工,采取膜覆盖和导气石笼密闭连接的方式将废气有效收集至燃烧炉进行焚烧。2021年6月2日,完成了对一期填埋区和调节池全部废气的收集焚烧处理。

4、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场区域喷洒灭蝇除臭药剂。

5、2021年11月,对封停后的二期库区垃圾堆体进行了整形和约50cm厚度的覆土碾压和覆膜,并将覆盖区域导气石笼密闭连接至一期管网进行收集焚烧。目前,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区已无任何暴露面,库区整体覆盖率达到100%,废气收集焚烧率达100%。因此,现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不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9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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