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030022)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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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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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03002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2021年9月期间多次(编号X2HB202109230026及编号X2HB202109160058)信访反映随州市随县唐县镇肖畈村5组新唐加油站油污进入信访人鱼塘,导致鱼塘上百条鱼死亡。该加油站常年排放洗车废水,其抽排油罐内有大量的含水废油。

(二)基本情况

1、信访人基本情况:曹余清,身份证号码:420619****5634,唐县镇肖畈村人,电话号码:180****0897。信访人在新唐加油站东南方向有一处28亩的鱼塘。

2、随县唐县镇新唐加油站:位于随县唐县镇肖畈村五组,法定代表人:李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21MA494JYA45,该加油站于2018年9月开始建设,2018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加油站占地面积5069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主要从事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车辆清洗及日用百货零售。该加油站建设项目于2018年9月28日通过随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随县环建审﹝2018﹞58号。2019年4月完成建设项目环评自主验收。

(三)现场调查核实及整改情况

经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我镇调查核实及整改过程如下:

2021年8月11日,我镇接到县环保局工作人员电话,要求我镇配合县环保局人员到新唐加油站协调解决曹余清与该加油站油污污染鱼塘的纠纷。我镇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对新唐加油站至曹余清鱼塘沿线实地核实,鱼塘水质清澈,未见有死鱼现象。加油站洗车间安装2个5吨容积的塑料桶进行收集循环使用,洗车间外沟至316国道有2个收集池,并在收集池内放置吸污棉。经现场核实后,县环保局提出两点要求:1、在洗车间以东做两个三格式收集池,做到雨污分流。2、对2个5吨容积的塑料桶的污泥要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随后经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9月4日,我镇工作人员再次与县环保局人员一起到新唐加油站,该加油站洗车项目正在营业。在2个5吨容积的塑料桶作用下,洗车废水循环使用并未外排,该加油站东南边水泥硬化的雨水沟内有部分含油污的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池吸污棉处理后排入316国道边的雨水沟内。同日,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曹余清的鱼塘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据检测报告反映,加油站雨水沟内检测出含有石油类,但未超标。曹余清鱼塘内水质石油类未检出。

2021年9月17日,我镇工作人员再次与县环保局人员一同对新唐加油站至曹余清鱼塘沿线开展实地核实,所见鱼塘水质清澈,仍未发现有死鱼现象。新唐加油站洗车房东侧新建两座污水收集沉淀池正在施工当中。

2021年9月22日,吴超明副市长、庹大鹏副县长会同县环保局人员到我镇新唐加油站现场督办案件,提出三点要求:1、纠纷调解期间停止洗车业务运营;2、尽快启用两座污水收集沉淀池功能;3、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无害化处理。

2021年9月24日及9月26日,我镇工作人员会同县环保局人员、肖畈村委会干部至新唐加油站至曹余清鱼塘沿线实地核实,所见加油站洗车业务已经停止运营;两座污水收集沉淀池已建设完成,处于凝固期。通过肖畈村委会干部进一步了解证实,曹余清鱼塘未见有大面积死鱼现象。

2021年9月期间,县环保分局三次对新唐加油站雨水沟和曹余清鱼塘水体取样检测,检测报告结果均反映:加油站雨水沟内检测出含有石油类,但未超标;曹余清鱼塘内水质石油类未检出。两座污水收集沉淀池已于十一期间正常启用。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于2021年8月11日组织信访人、加油站、唐县镇人民政府进行污染纠纷调解,但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于2021年8月19日对双方下达《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意见书》(随环随监察﹝2021﹞6-01号),唐县镇人民政府同时也建议信访人就赔偿问题向随县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9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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