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28002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草店镇居委会五组龚某,在无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开山建设露天制砂场,破坏基本良田。一部分山体原料准备搞房地产开发,建设加油站;一部分山体被制成砂石出售,破坏生态环境。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是草店镇居委会五组的龚建军的一块建设预留地,2008年协商村集体和村民的山地并支付补偿费用后使用,开挖平整的场地(具体时间不清),但支付费用票据由于时间较长保存不当已无法提供。场地目前持有人:龚建军(男,身份证号码:420619****4638,手机号:136****5402,户籍地:随县草店镇居委会三组,住所:草店镇固城街25号。
三、整改情况
调查情况如下:
1.龚建军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在草店镇草店居委会五组劈山平场,计划建香菇加工生产线,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国土调查云》软件初步勘测,所占土地面积19.9亩,其中:林地13.7亩(已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批准书》12.66亩)、耕地6.2亩(未办理用地手续),无基本农田。
2.随县草店镇顺意废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地址位于草店镇居委会环镇路240国道旁,随县草店镇兄弟加油站后面,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生产,处于停产状态,无电源,生产设备部分已拆除,堆放在厂区东侧,剩余滚动筛和料仓未拆除,露天堆放在厂区,无车间。公司场地堆放有部分石材厂花岗岩边角料,未见制成成品砂。
处理情况如下:
1、要求顺意废石料加工有限公司自通知日起一周内对剩余未拆除的设备以及活动板房进行拆除清理。
2、要求加油站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9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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