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130017) 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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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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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13001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1.随县均川镇生猪养殖公司异味扰民,污水直排,污染农田。

2.随县均川镇生猪养殖厂,随意堆放粪便,异味扰民。

二、调查基本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企业名称:随州生猪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21183516180C,法定代表人:张斌,地址:随县均川镇九龙街二号,该公司于2008年10月购买原随州生猪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法人代表:贾寿强),2017年接手贾寿强全部场地和设施投入养殖。占地面积58.2亩,建有办公楼1栋(含办公、宿舍)、饲料粉碎车间1栋、猪舍24栋,总投资2500余万元。主要产品:育肥肉猪。生产工艺:待配母猪、公猪→配种→产仔→育肥→出售成品。今年出栏量200余头,年存栏量900余头。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随州生猪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撒石灰进行消毒,喷洒福尔马林进行杀菌、去味、清洗猪舍,有效的抑制了异味在公司内的传播。该公司干粪场位于国道公路旁,全封闭型,面积144平方米。2020年1月10日,生猪有限责任公司和随州市万有蚓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签订粪肥清运协议,猪粪由公司人员清运至粪道,再装至粪车,及时清运到万有蚓利公司基地进行农业种植。干粪场不再堆积干粪,由运粪车辆直接运走。原干粪场定期撒石灰进行消毒,喷洒福尔马林进行杀菌、去味。存在异味的主要问题是原干粪场离公路另一侧的住户太近,只有一条马路的距离。公司堆放、处理猪粪时,产生的异味随风飘散,对周边的住户会有一定的影响。

2014年10月由襄阳市永城水之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建设日处理100吨养猪场污水治理工程,2015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养殖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至厂外专用排水沟,自排水沟流至九龙岗(距离800余米),由九龙岗排入随县均川镇均河(距离1公里),最后由均河并入涢水流域(10公里)。该公司有历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公司经收集、处理的废水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因养殖场系全封闭管理,2021年9月16日,县环保局利用无人机新型技术手段,全程监控取水过程,进行取样检测。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整改处理情况如下:

1、要求企业对干粪堆积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杀菌去异味。

2、清理、转运干粪时,及时喷洒药物、药剂,周边居民住户也进行分发,将异味的影响降至最低。

3、企业安排生产工人对粪沟、厂区进行及时清扫、清运保持清洁卫生。

经过整改清理,现无异味污染。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5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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