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130016) 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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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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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130016)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一)随州市随县淮河镇龙凤店村随县兴鸿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焚烧轮胎炼油,生产废气、废水直排,污染环境。 

(二)随县新街镇钾长石生产公司,生产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三)随县均川镇沥青搅拌站,生产噪音、粉尘、异味扰民,还有一个石子加工厂,生产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随县兴鸿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焚烧轮胎炼油,生产废气直排”的问题,经查证不属实。

1、关于“随县淮河镇龙凤店村随县兴鸿废旧物资再生利用经查,该项目生产用热采用加热炉,燃料采用自产不凝气。加工车间共装配13套轮胎裂解生产线,每套生产线配备一台引风机及两台鼓风机。项目共有13台裂解炉,每个裂解炉配套建设一套碱液脱硫除尘系统,共分为两组,每组配套设置一个总的碱液脱硫除尘系统+UV光催化氧化装置和一个15米高的排气筒,并在排气筒上安装了废气排放自动监测装置。不凝气一部分作为裂解炉燃料,多余的部分通过燃烧室后经碱式脱硫除尘+UV光催光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出。炭黑采用封闭式螺旋出渣机与炭黑出料口严密对接,通过风压吸入布装除尘器,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出。2020年8月该公司委托随县监测站对公司周边两个大气环境监测点进行监测,于8月20日出具“随县淮河镇龙凤店村环境质量监测结果”,PM10均未超过国家标准24小时平均浓度限制(居住区二级浓度限制)。该项目在试生产期间不存在“生产废气直排”的问题。

2、关于“生产废水直排”的问题,经查不属实。

经查,该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注重做好管网设施、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罐区、应急事故室等区域防渗工作。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车间封闭循环冷却用水,主要是温度的变化不存在污染。项目废水主要是食堂用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办公室生活污水等,食堂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再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施肥,不外排。2020年8月该公司委托随县监测站对公司周边取两个地表水环境监测点、三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点进行监测,于8月20日出具了“随县淮河镇龙凤店村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指标。该项目在试生产期间不存在“生产废水直排”的问题。

(二)关于“随县新街镇钾长石生产公司,生产噪音、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不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随县新街镇钾长石生产公司实际名称为湖北资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随县新街镇刘家岗村二组,法定代表人是吕意,占地面积 26700 余平方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221562,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28 万元。主要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再生资源、尾矿回收、再利用。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钾长石)清洗→球磨→脱泥→磁选→脱水→浓密→烘干→成品。2020年 9月开始建设,目前还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B。项目所在区域声学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该公司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工艺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取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回收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水均不外排,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该公司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烘干系统工序粉尘、燃料废气(热风炉废气)、烘干包装无组织废气和原料堆场粉尘,烘干工序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外排;燃料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氨法脱硫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外排。该公司主要噪声为烘干机、球磨机、提升机的设备噪声。该公司年产10万吨精磨瓷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2月28日由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审批(随县环建审(2020)45号)。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现场查看,该公司未投产,现场有5名工人正在安装生产设备,还有烘干设备及脱水筛没有安装完毕。不存在生产噪音、粉尘污染严重的情况

(三)“随县均川镇沥青搅拌站,生产噪音、粉尘、异味扰民,还有一个石子加工厂,生产噪声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

企业名称:湖北巨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21MA497U6D7H,法定代表人:高朝忠,地址:随县均川镇红石垭村一组,该公司2019年投资7000余万元,2020年6月建成投入生产,从事新型建筑材料沥青、混凝土等生产加工项目。该公司共有三条生产线,分别是:1、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生产工艺是:原材料(石子)→上料→冷料→传送→干燥→燃烧→提升→振动→搅拌→成品;水泥混凝土生产线一条,生产工艺是:原材料(水泥、粉煤灰)→搅拌→加水→再次搅拌→成品;石子粉碎生产线一条,石子生产线于2021年8月17日向随县供电公司申请对用电编号:6887971987变压器进行报停,停止了石子生产线的生产。

该公司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沥青混凝土生产设备自带防尘降噪设施,公司周边也没有居民,最近居民与公司相隔700余米,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噪声主要产生源是碎石场,该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向随县供电公司申请对用电编号:6887971987变压器进行报停,自2021年8月17日停止生产至今。因最近居民与公司相隔700余米,生产设备自带防尘降噪设施,石子生产变压器的停用,将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降到了最低。基本消除了噪声对周边环境和周边住户造成的影响。

由于该公司原材料堆场和生产设备进料口未全部封闭,装载机装卸原材料、车辆运输时会带起粉尘,致使粉尘会无组织排放。

该公司实际建设情况是沥青烟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引入旧料烘干滚筒燃烧器进行燃烧处理,燃烧后的废气作为搅拌楼混合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依法依规监管随县兴鸿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依法排污许可,切实做好环境保护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湖北巨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整改处理情况如下:

1、企业对随意倾倒在厂区大门左侧山坡下方冲洗拉运车辆的废弃残渣,进行清理。

2、对水稳生产区传送带进行封闭。

3、对生产原材料进行覆盖。

4、建设生产原材料围挡,不得利用山坡做为围挡。

5、企业安排生产工人对厂区及时进行洒水、收集、降尘保持厂区清洁卫生。

经过整改清理,现已无粉尘、异味,噪音符合标准。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5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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