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110033)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随县澴潭镇两河口村某干部霸占农田80余亩,在两河口村四组、五组、六组砍伐900余亩林木,破坏森林。”
二、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随县澴潭镇两河口村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421321ME186379X0,法定代表人:李明友,发证机关:随县民政局,颁发日期:2019年8月19日。
(二)村委会人员组成
2018年8月至今,李明友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明成为村委会副主任;钟新荣为村妇联主任;兰秀超为村会计。目前四名村干部均在职在岗。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县澴潭镇两河口村某干部霸占农田80余亩。”问题
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澴潭镇人民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专班现场调查核实,并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李明友、村委会副主任何明成、村会计兰秀超、三组村民代表张先义、四组村民代表吕贵洲进行调查询问,未发现随县澴潭镇两河口村干部有霸占农田80余亩的行为。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在两河口村四组、五组、六组砍伐900余亩林木,破坏森林。”问题
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随县林业局调查走访,初步认为信访件中的“随县澴潭镇两河口村某干部”是现任随县澴潭镇两河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李明友。
李明友,男,身份证号码:42061919691213****,家庭住址:随县澴潭镇两河口村四组,联系电话:187****7888,2018年8月通过换届选举当选为随县澴潭镇两河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2016年,李明友以其前妻吴大会(2019年1月2日离婚)的名义分别与本村何明成、汪成树等8户村民签订了山林土地流转合同,将位于4、5、6组三角地带500亩左右荒山林地流转承包经营,用于造林,并支付了流转费。吴大会流转承包经营的山林属宜林荒山,山林大部分长的茅草及少量杂灌。2016年、2017年在进行造林期间,对荒山进行过修整,但没有林木采伐,故没有申报办理林木采伐证。其造林栽植的枣树、松树2017年经省林业局验收合格430.5亩,已纳入了“绿满随县荒山造林”项目,并兑付了补贴资金。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随县林业局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树立村民知法、守法意识,自觉保护森林资源。
(二)随县林业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为建设生态随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2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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