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2HB202109060032)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洪山镇周家咀村委会旁边的养牛场,大概有70头,粪水直排,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用水。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养牛场为张义军养牛场,位于随县洪山镇周家咀村四组,所处区域不属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畜禽禁养区。该养牛场于2013年8月建设,2013年10月投入生产,养殖品种为肉牛,总存栏肉牛60头。该养牛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该养牛场的主要污染物是养牛过程中产生的干粪和废水。干粪收集到干粪堆场,定期由周边农户用于农田综合利用;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收集到废水收集池,定期由当地农户转运至个人鱼塘养鱼。该养牛场建有一个约50余立方米的废水收集池(水泥硬化)、一个面积约20余平方米的干粪堆场(水泥硬化),配备清粪车一辆。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
2021年9月8 日,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洪山镇人民政府到张义军养牛场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养殖场有粪污直排现象。
因2021年夏季降雨量较大,导致该养殖场废水收集池雨水灌满,收集池内的废水以及粪便堆场的粪便,随着雨水冲刷流入该养殖场附近的一个堰塘以及与堰塘相邻的井中。信访人反映的地下水指的就是与该堰塘相邻的井水,张义军养牛场附近约4户村民使用此井水。通过现场查看,该堰塘水颜色泛黑,井水泛黄。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疾控中心分别对堰塘和井水进行了取样监测。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初步监测结果显示,该堰塘的水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其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CB5084 - 2005)。井水水质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GB/T14848 - 93),超标因子主要为高锰酸盐指数。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对该养牛场未依法办理环评备案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该养牛场已2021年10月10日已进行搬迁,厂区的污染源全部进行清理。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5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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