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280069) 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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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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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 X2HB202109280069)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县鑫丰石业有限公司、福磊石业有限公司、三磊石业有限公司非法盗采矿石,投诉人表示当地政府公示结果避重就轻,对于三家企业盗采矿石量核查严重不实。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2021年9月29日,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随州市鑫丰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福磊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三磊石业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核查,随州市鑫丰石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和2019年存在非法开采行为,被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立案查处2次,处罚金额19.41万元。

随州市福磊石业有限公司在2014 年、2017年存在越界开采行为,被原随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2次,处罚金额191.44万元。

随州市三磊石业有限公司在2014年、2017年、2018年存在越界开采行为,被原随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3次,处罚金额505.22万元。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目前案件均已办理完结,三家公司停止了违法开采行为,并缴纳了罚款。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随县鑫丰石业有限公司、福磊石业有限公司、三磊石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9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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