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210063)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随州市随县吴山镇吴山水库已完全污染,随县县领导敷衍应对中央环保督察,虚假整改。
二、整改措施
(一)深入实施饮水工程。实施吴山镇临时供水工程,取消吴山水库供水口,从鲁城河水库引水到吴山镇区,实现吴山镇区达标供水。实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随县配套工程,兴建唐王水厂。实施随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随县片区一期)工程,改造吴山镇区供水管网。实施供水体制改革,促进水厂规范管理,将包含吴山镇自来水厂在内的镇级水厂交由专业团队统一管理。
(二)开展水质改善工作。建立健全换水机制,为吴山水库清淤及换水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制定吴山水库清淤工作实施方案,将吴山水库清淤工程纳入溠水流域治理项目。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6月实施了吴山镇临时供水工程,取消吴山水库供水口,从鲁城河水库引水到吴山镇区,实现吴山镇区达标供水。该工程全长8.2公里,投资200余万元,2021年8月9日已完工通水。
2.2021年7月启动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随县配套工程,唐王水厂项目于2021年7月19日正式开工,于2023年8月27日试通水,现已具备通水条件。
3.已完成吴山镇自来水厂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我县就水厂转让与市国投集团达成初步共识。
4.2022年吴山水库来水量2846.45万方,共泄放水量2904万方,2023年吴山水库来水量3904.96万方,共泄放水量2115万方,保持吴山水库常年泄放量在2000万方以上,为下一步水库清淤及换水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5.2022年全年及2023年1—11月对吴山水库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吴山水库的水质目前已达到Ⅳ类标准。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1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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