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SD2SZ202312030002)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县安居镇张畈村某施工方存在破坏农田采砂问题。从上周六开始,张畈村一组靠近河道大概有几亩地面积的农田被扒,里面砂子被挖走了,将近22辆三轮车,一天拉九趟,只在周六、周日挖,挖的砂被用于张畈村其他组的修渠道项目工程,村里领导有看到但没怎么管。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农田位于随县安居镇张畈村一组,经纬度:31.821885°N,113.145440°E,紧邻溠水河,由该村一组村民龚树清承包经营,不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2023年12月4日,随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安居镇人民政府成立联合专班开展实地核查。经查,该田块紧邻河道,河道涨水时将泥砂冲至该田块,导致泥砂淤积,无法耕种,村民龚树清强烈要求村委会修复耕种。随县安居镇张畈村村委会考虑到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经过“四议”和村民代表商议一致同意,将张畈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产生的淤泥,与村民龚树清的农田进行土壤置换。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土调查云数据库比对,开挖面积约1.33亩(其中水田面积约0.99亩、河流水面面积约0.34亩),施工挖出的砂用于本村修路,没有外运销售行为。因随县安居镇张畈村村委会对“四议两公开”程序中“两公开”实施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不知情、不理解。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责令村委会立即恢复平整该地块,目前该地块已达到耕种条件,并已种植水稻。
2.加强对辖区内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1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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