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SD2SZ202312050001)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随县尚市镇王家河河段肖东明果园内(又称乌龟蛋)存在盗采河沙问题,2023年10月已经采沙完毕,该河段已经修复好,但目前仍有人一直在该河段采沙,场地内堆放着大量的河沙,造成大量的破坏”问题。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随县尚市镇王家河河段肖东明果园位于尚市镇王家河村,经纬度:31.965127°N、113.319592°E,是随州市天城建材有限公司堆砂站。
2022年11月4日,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对随州市天城建材有限公司核发了《湖北省河道采砂许可证》(随县水砂证字〔2022〕第12号),批准其在氵厥水河尚市镇王家河段封江渡槽下500米至封江车水沟乌龟蛋河段采砂(经纬度31.964166°N、113.319999°E起至31.965000°N、113.317221°E止),采砂河段全长650米,许可方量3.35万立方米,许可作业期限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的“随县尚市镇王家河河段肖东明果园内(又称乌龟蛋)存在盗采河沙问题,2023年10月已经采沙完毕,该河段已经修复好,但目前仍有人一直在该河段采沙”问题
2023年12月9日,随县成立联合专班到尚市镇王家河村开展实地调查核实。随州市天城建材有限公司采取边采边修复的模式,在许可作业期内一次性将许可方量3.35万立方米河砂采离上岸,堆放在尚市镇王家河河段肖东明果园砂站内,并对河道进行修复。2023年1月份开始销售,2023年10月份销售完毕并拆除设备退场,于2023年10月底完成平整封存。
(二)关于反映的“场地内堆放着大量的河沙,造成大量的破坏”问题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2023年12月9日,随县成立联合专班到尚市镇王家河村开展实地调查核实。随州市天城建材有限公司退场后,2023年11月尚市镇王家河村因修通村道路资金有缺口,将砂站内已平整的砂石(3000余立方米弃料及砂石垫层)拉运7车(共计56立方米)用作村内道路建设,未向外运输或销售。尚市镇王家河村村委会考虑到后续还有公益性建设需要砂石,安排将原已平整好的砂石采挖堆积,并修建一个长约60余米、宽约10米的围堰。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1.场内所堆放砂石已于2023年10月底就地平整并恢复场地原貌。
2.该村修建的围堰已于2023年12月3日平整恢复,河道修复完毕。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1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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